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3月31日讯
中国政府网消息,《存款保险条例》已于2014年10月29日国务院第67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被保险存款包括投保机构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微博](财苑)指出,存款保险制度将开启银行竞争新时代。存款保险制度最高赔付限额的初衷是,银行万一出现破产倒闭的情况时,通过存款保险制度能够保证大部分人的存款安全。原本有“政府隐性担保”的银行被迫失去了“背靠大树好乘凉”的先天优势,转而借助保险这种商业模式来分担经营风险。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宗良表示,在存款保险制度背景下,未来商业银行面临的议题不仅是吸收存款,而是更好地将资金有效运用,将资产运用和负债统筹考量,强化对商业银行的市场化约束。
屈宏斌[微博](财苑)认为,《存款保险制度》意义在于,允许优胜略汰,有利于银行采取更果断的改革措施,允许银行破产、倒闭,化解造成系统性的风险的可能性。
华泰证券研究报告认为,存款保险制度将助力银行改革提速,银行体系改革将在两个层面受益。第一,改变目前银行体系国家信用背书的局面,以后由保险公司对风险违约进行赔付,这种做法将促进银行资金配置的效率,改善信贷结构;第二,在银行体系引入民间资本方面,存款保险制度会提升民资银行的风险担负能力,增强其信用等级,促进民营银行的发展并丰富银行体系的资本结构。另一方面,在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后,央行[微博]及银监会也应持续规范银行业运营,减轻保险带来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行为。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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