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峥
中诚信“诚至金开1号”高达30.3亿元信托计划兑付危机能否以刚性兑付结局,已成当前金融市场的一大焦点议题。目前看,不管最终兑付方案如何安排,加强投资者风险教育,并打破刚性兑付的必要性已成金融市场共识。在金融市场实现资金合理配置过程中,不仅需要资金价格信号引导,更需要投资者风险自担机制做保障。否则,失去风险自担机制的金融市场,金融市场资金配置效率将大打折扣,甚至会加速金融风险的聚集。
在我国金融市场,投资者风险自担机制的完善有一个渐进的过程。沪深股市建立之初,也曾出现投资者因为亏损而在政府大楼门前聚集的情形。这些年来,经过多次股市大幅波动所带来生动的风险教育,股市投资者的风险自担已深入人心,即使遭遇更大程度的亏损,投资者去政府门前聚集的情况也已杜绝。即使在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基金的投资上,也没有出现基金持有人一出现亏损就要求基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但值得注意的是,在财富管理领域,特别是经由银行或信托机构销售的财富管理产品,投资者风险自担机制还远未建立。我国建立完善的投资者风险自担机制,依然任重道远。
财富管理领域投资者风险自担机制不健全,有多方面的原因。其一,我国财富管理业务还处在起步阶段,在销售过程中对收益的强调往往要重于对风险的引导。其二,某些方面偏离了财富管理宗旨。金融市场上相当部分财富管理产品,承载了商业银行扩大资金来源的重要目的,并已成为商业银行规避信贷管控、满足高风险项目融资需求的重要途径。因而,保持刚性兑付潜规则,更有利于财富管理产品的发行与销售。其三,风险信息披露不充分。很多投资者购买商业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后,除了到期兑付本息或出现兑付危机时,无从了解产品净值变化情况。而与此相反,购买基金的投资者,可以每天查询基金净值。其四,金融机构也未尽到相关职责。目前市场上相当部分的通道业务产品,有关书面合同均已排除了金融机构的风险赔偿责任,因而容易导致项目审查不严,参与金融机构置身度外,忽视项目融资后的持续跟踪与管理。其五,在财富管理产品出现亏损或无法按照预期收益率兑付本息时,金融机构往往担心会出现声誉风险,因而竭尽全力甚至动用自有资金覆盖本息,避免兑付危机真正发生。金融市场上持续多起兑付危机案例均以刚性兑付结局,使得金融市场投资者对刚性兑付产生了明显的路径依赖。若无法满足本息兑付要求,就会通过媒体舆论、到银行聚集等办法来施加影响,迫使金融机构就范。只要投资者背离金融产品收益风险匹配的基本原则要求无风险投资高回报,金融市场运行势必陷入扭曲的境地。
因而,无论如何我国金融市场财富管理领域的风险自担机制必须得迈出打破刚性兑付这关键性一步。同时,也必须强化金融机构的管理责任,这也是维护财富管理市场良性发展的必然要求。不能不看到,随着财富管理产品规模的迅速扩张,刚性兑付已经成为金融风险高度聚集的风暴眼。据有关机构测算,2013年我国银行业理财产品规模超过10万亿,信托业资产规模也超过10万亿,加上证券公司的定向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等,我国财富管理规模已相当可观。除了证券领域已破除了刚性兑付潜规则外,银行业财富管理产品的发展,主要还是依靠刚性兑付潜规则在维系,存在相当大的金融风险隐患。若打破刚性兑付,有可能会撕破行业发展的“遮羞布”,引发连续的兑付危机事件,但如果继续维持刚性兑付,那么行业的风险只能是继续集中,终有一天会出现难以兜底的情况而促发大风险,局面就很难收拾了。
我国金融市场需要有个让财富管理产品风险逐步释放的过程。如此看来,在加强监管影子银行的总体思路下,打破刚性兑付潜规则,加强投资者风险教育,现在很可能是个非常重要、非常微妙的时间窗口。
(作者系经济学博士,宏观经济评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