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资金池规模超两万亿 模式走向终结

2013年04月09日 06:54  上海证券报 

  6年前,资金池模式方兴未艾,众多银行纷纷参与其中,创新不断。而如今资金池模式,几乎成为过街老鼠被各家银行所讳言。

  不仅监管层频频发文,重拳整顿;国有大行也纷纷表态,划清与资金池业务的界限。受此影响,业界也将“资金池”改称为与之对应的“资产池”。

  3月25日,银监会发布《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8号文”),强调理财产品与所投资资产“一一对应”,单独建账、管理和核算。“8号文”不仅整顿了非标债权资产扩张,而且也使资金池作为一种过渡型银行理财模式走向终结。

  ⊙记者 颜剑 周鹏峰 王媛 高翔

  ○编辑 孙忠

  神秘的资金池

  资金池业务最早是从股份制银行做理财业务开始兴起的,随着理财产品的增加,令资金池里的资产标的越来越多,已包括存款、债券等多种资产

  近年来理财业务规模的迅猛发展,其中在一定程度上还得归因于现今被广泛诟病的资金池模式。

  所谓资金池模式,业内称之为“多对多模式”,是指有别于传统的“一对一”理财产品,而以债券、回购、存款、信托收益权等多元化投资的集合性资产包作为统一资金运用,通过滚动发售不同期限的多款理财产品持续性募集资金,以动态管理模式保持理财资金来源和理财资金运用平衡,并从中获取收益的理财产品运作模式。

  一家城商行零售部高管向记者表示,当初选择资金池运作模式时,有分散风险的考虑。融资性资产收益高,风险也高,因此适当配置一些资金于固定收益产品,故形成了多个产品配置多个项目的模式。

  “现在银行都不敢提资金池的概念了。大家都比较忌讳,大家在报备过程中,通常称之为资产池项目。”某银行金融市场部主管向记者表示。

  据介绍,资金池业务最早是从股份制银行做理财业务开始兴起的,随着理财产品的增加,令资金池里的资产标的越来越多,已包括存款、债券、票据、回购、信贷资产、信托受益权、券商资产管理计划、基金专户理财产品等多种资产。

  目前被放入“池子”内的资产标的主要包括五大类。

  第一类,固定收益类资产。是最早兴起的银行间市场的债券,包括国债和各类信用债,通过期限错配,长期变短期,化整为零,期限主要以1至3年为主。但上述人士表示,与信用债相比,目前国债的收益率较低,多数都以企业债和短融、中票等收益率较高的信用债为投资标的。

  第二类标的是信贷类资产。如票据,包括银行自身贴现和转贴现的票据,通过内部运转找一个资产管理人,变为一个资产标的。在2008年以前,由于规模的限制,贷款凶猛,资产规模受限,通过表内打包成理财产品,转移到表外去,这样存贷比降低了。2010年以后,监管层不允许表内转到表外,所以就通过信托的方式,开始银信合作,后来被叫停后,现在又出现了与券商之间的合作,票据也可以涉及。

  “第三类是权益类投资,比如股权收益权,主要是做上市公司,而且多为优质上市公司,通过股票进行质押,向银行进行再融资。”他介绍,通过信托作为“过桥”,银行通过信托成立一个信托计划,通过募集的理财资金对接到上市公司。此外,还包括信托收益权以及券商、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等。

  第四类是衍生产品,QDII产品等。

  第五类是对接的一些外汇产品和大宗商品等。

  规模超两万亿

  本月末,各大银行即将上报对资金池类理财产品自查整改的结果,但截至目前,被视为银行理财最大风险的资金池规模却仍是未知数

  去年10月,时任中行董事长肖钢率先公开挑明资金池类理财产品存在的风险。他在《中国日报》上发表署名文章称,目前银行发行的资金池类理财产品,由于期限错配,要用“发新偿旧”来满足到期兑付,本质上是“庞氏骗局”。舆论哗然。

  不过“声势浩大”的资金池风波看起来依然神秘。截至目前,官方仍未对外公布资金池规模,各商业银行对资金池类理财产品规模亦讳莫如深。

  但有研究机构基于持续跟踪统计结果,并结合相关渠道获得的信息得出结论称,截至2012年末,仅针对个人发售的资金池类理财产品余额已超2万亿。

  本月末,各大银行即将上报对资金池类理财产品自查整改的结果,但截至目前,被视为银行理财最大风险的资金池规模却仍是未知数。

  非官方数据则显示规模颇为可观。社科院财富管理研究中心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以前,资金池类产品余额在理财产品余额中的占比一路上升,至2011年末, 资金池类理财产品余额占整体理财产品余额比重最高时达到65.4%,余额接近3万亿。

  不过,此后该比值略有下降,但仍维持高位。截至2012年末,针对个人发售的资金池类理财产品余额达2.3万亿左右,占针对个人发售的理财产品存量规模46.9%强,与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平分秋色。

  社科院高级研究员范丽君强调,如果将对企业发售的资金池类理财产品纳入其中,规模将不限于2.3万亿。

  资金池的诱惑

  银行之所以热衷于资金池的业务,一方面是有利于快速拓展理财业务规模;另一方面,则是由于“一对一”产品一旦出现亏损风险,则不可避免地会暴露出来

  事实上,资金池的操作方式给银行带来不少便利。起初,商业银行希望把各种项目的长期融资需求与投资者的短期理财需求所匹配,进而通过项目与产品的期限错配方式来降低资金募集成本,并且通过资金的集约化管理来降低运作成本,同时也可以提升投资者的短期投资收益。

  某股份制银行私人银行部人士称,银行之所以热衷于资金池的业务,一方面是有利于快速拓展理财业务规模。“如果是发行一个理财产品,需要每个产品都进行上报;而资金池业务,或者说资产项目组合,则只需要申报一次,等到期后,滚动发行即可。”

  另一方面,则是由于“一对一”产品一旦出现亏损风险,则不可避免地会暴露出来。“但放在一个池子里之后,某项资产的损失则可能由其他类产品来进行补。”他表示,有些产品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不能在预定时间内兑付,“如果是单一产品,那么它的风险则会马上暴露出来,这会给客户造成亏损,同时也给银行声誉带来影响。”

  他同时说,如果是在一个资金池里的业务,这个问题则可以避免。“利用银行自有资金兑付给客户,或者滚动发行新的产品来承接原有产品资产,则可以避免客户损失的发生。”

  但在一位监管人士看来,期限错配不是资金池最大的风险所在,因为银行业机构所擅长的就是期限错配的业务。该监管人士还表示,由于资金池里混杂着客户资金、银行自有资金,不但违背了银行代客理财的定位,还将银行自身的风险搭了进去。

  “银行在理财业务中,扮演的是中介的角色。风险和收益,应该由客户来进行承担和享有。而一旦银行自有资金成为客户的交易对手,在某种程度上也侵害了客户的权益。”他表示,理财业务当中,最主要的原则是“买者自负、卖者有责”。

  存在三大风险

  目前资金池类理财产品最大的风险在其投向。如果投向高风险领域,比如私募股权、房地产等领域,一旦风险暴露,确有可能触发成为“庞氏骗局”

  要具体核算2万多亿资金池类理财产品的风险仍是一道难题,因为资金池类理财产品信息不透明,且投向不明确。

  银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12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达133.6万亿元,2万多亿“资金池”规模相对银行业总资产规模而言,略显微不足道,也因此多有认为,其潜在的风险对于银行来说在可承受范围之内。

  但范丽君认为,从产品设计上来看,资金池类产品存在一些弊端,随着产品规模的不断扩大,其蕴藏的风险仍不容小觑。

  微观层面上,单款产品募集资金与资产无法一一对应,导致产品无从定价、无法进行单独核算;且由于产品投向不明,单款产品的风险无法识别,一旦某项投资发生风险可能会波及多款产品,甚至如果后续资金不足,可能引发流动性风险等。

  此外,资金池中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以“多对多”形式的存在,也给银行埋下了较大的风险隐患。一位股份制银行私人银行部人士称,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资金池里有相当部分的资产是非标债权资产。

  以中信银行为例,截至去年末,共有18类2339只理财产品,总份额2790亿,其中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余额1515亿,占比为64%。招行也称非标债权资产超过8号文要求的上限。

  上述监管人士称:“如果都是标准化的产品,可以在银行间市场或者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那么其价格是能以公允价值去衡量的。”

  然而非标准化债权产品的特点决定了他们不能以公允价值进行流通与交易。虽然“一对一”的非标债权产品的项目价值能核算清楚,但进入到池子里,以“多对多”的方式进行操作之后,非标债权产品的项目价值就难以看清楚了。“一个资产对应一个或者两个产品,它的价值很清楚。但假如十个资产对应两个产品,就看不清楚了。”一位银行业人士称。

  宏观层面上,隐藏在资金池类产品迅速扩张的表象下,是“存款理财化、贷款证券化”两头在外的业务模式的扩张,这些业务脱离了监管者的监管范围,一则会导致统计数据失真、增加宏观政策的调控难度;二则如果贷款资金投向了房地产等高风险行业,那么给相关理财产品带来的风险将更大,甚至出现表外风险转嫁表内的现象。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微博]也认为,目前资金类理财产品最大的风险在其投向。如果投向高风险领域,比如私募股权、房地产等领域,一旦风险暴露,确有可能触发成为“庞氏骗局”。

  “如果投向房地产等高风险领域,违背宏观调控政策方向,就很容易出现问题。”范丽君称。

  模式走向终结

  今年两会期间,银监会下发《关于2013年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管工作的意见》,将集中力量整治违规设立“资产池”等不规范的操作行为

  由于资金池模式暗藏的风险,业界也逐渐将“资金池”改称为与其对应的“资产池”。尽管如此,监管重拳还是对此做出了整顿要求。

  记者获悉,今年两会期间,银监会下发《关于2013年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称,将根据“法人立项”的原则,按照统一部署,将理财业务作为立项重点,集中力量整治违规设立“资产池”等不规范的操作行为。

  《意见》称,尽管银监会三令五申要求商业银行停止此类“资产池”操作,但仍有部分银行采用此种运作模式。

  鉴于此,各机构监管部门和银监会派出机构应先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自查整改,然后结合理财业务非现场检测提供的有关信息和发现的问题,选择大型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总行,以及各银监会派出机构辖内2-3家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总行进行“资产池”等操作行为的专项现场检查。

  8号文被认为细化了该《意见》。8号文进一步强调要求理财产品的一一对应关系,并且对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占比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包括各类收益权)不得超过理财产品余额35%及银行上年度总资产4%。

  在监管层重度施压银行禁止开展资金池业务的情况下,诸多银行都明确否认了自己在开展资金池业务。日前,工行行长杨凯生在该行的业绩发布会上表示,“工行发行了6.8万亿理财产品,没有一笔是资金池业务。”

  建行称,该行已完成资金池“一对一”的重组,未来会继续加强业务管理。农业银行则称,该行表外理财产品资金已全部托管,每个资产组合单独核算。中国银行高管在该行的业绩发布会上则称,在监管部门有关资金池的规定出台以后,中国银行新的业务都已经严格控制,目前业务存量并不大。

  中行行长李礼辉称,“简单地说,新的(资金池)业务我们不做了,现在还有一些存续的没有到期的,我们在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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