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涛
上世纪末到本世纪初,地方金融发展的核心,曾一度围绕处理好局部金融风险引发的困境。随着2003年以来经济快速增长与金融地位提升,地方金融开始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且更多与地方集聚金融资源、服务产业发展等目标结合起来。
2012年以来,加快金融改革和创新逐渐成为各界共识,而地方金融如何在其中发挥作用,也成为改革的重中之重。笔者认为,结合党的十八大报告中与金融相关的要点,以及近期政策动向,未来应该关注如下地方金融改革重点。
最值得重视的,是在新形势下如何构建多层次的金融管理体制,从而适应大国经济体中区域差异极大的金融格局。十八大强调要推动金融体制改革,完善金融监管,而促进地方金融体制改革也已纳入国家“十二五”发展规划。适应国情推动地方金融管理体制改革,在避免地方政府强化行政干预风险的同时,以市场化机制来实现地方金融与经济的对接,已经成为未来平衡金融发展效率与安全的核心环节。
地方金融管理体制改革,将面临双重动力。目前,在继续加快自上而下的改革同时,各地方自下而上的改革不断涌现。在此过程中,一方面,怎样同步推动顶层设计,从而实现双向改革的配套开展,成为处理好改革节奏的重点;另一方面,地方的创新试点不应只成为谋求政策和利益倾斜的过程,而要实现两个有利于的原则,即有利于国家层面金融改革的试点突破、有利于地方的企业发展与居民福利改善。
必须强调的是,有效的地方金融竞争不应只是金融机构的集聚、金融市场的设立,而是考虑地方金融体系服务功能的提升和完善。就此角度看,地方金融改革要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思想,根据自身特色,发掘优化地方金融服务的主线索。例如,在沿海港口城市,实体经济最大特色就是开放型、海洋型经济,因此,以金融服务港口经济为主线,可以把地方金融发展中的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再比如,对于以承接沿海产业转移的中西部城市来说,重点则在于为新型工业化提供配套金融支持,促进产业与金融结合。
整体上看,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最大前提,就是适应新型城镇化带来的金融需求。现在,地方政府在城市化中的投资职责不断加大,而房地产市场调控、地方融资模式约束等因素,都限制了地方政府财力的扩充。从金融角度来看,尤其需要探索创新模式,如更好地把地方政府的资产予以证券化,或者把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债券改造为项目收益型市政债券等。
健全地方金融服务的另一侧面,就是创新地方的“民生金融”模式。在为改善民生提供优质服务方面,地方政府理应为金融业创造良好环境,从而使其为提升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发挥更大作用,对此地方政府可以关注金融支持就业、住房保障等方面的着力点,探索有地方特色的民生金融实现模式。
当然,民生金融有更丰富的内涵值得发掘。例如,一方面,十八大提出实现居民收入倍增,地方政府可以就此展开分析,探讨如何引导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创新,发展现代化地方财富管理体系,从而满足不同层面人群的投资需求,为居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提供金融支持。另一方面,促进国内消费是未来重要方向。对于人均收入水平较高的地区来说,应该走在提升消费需求的改革前列,借鉴国外经验推动新型消费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对于相对落后的地区来说,则应构造健全的基础性消费金融支持体系,满足中低收入人群的消费需求。
地方金融的发展是为国家层面的金融体系夯实基础,因此更离不开金融“硬件”和“软件”建设。对于前者,如为了促进地方金融规范发展并且推动制度试点,地方可以推动金融法制建设,成为国家金融法制的重要补充。上海的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温州的民间金融规范等,都在此方面有所突破和创新。对于后者,我们看到,当前如金融信息和设备、支付清算体系等金融基础设施,不仅对于地方金融深化的层次起到重要支撑,而且对于地方提升金融竞争力有积极效应。
地方金融发展还可与财政体制优化结合起来。例如,在各地方财政收入面临增长压力的时候,与其把财政资金用来“撒胡椒面”,或者用效率较低的直接支出模式,不如引入包括项目融资等在内的金融创新手段,发挥更多“四两拨千斤”的乘数效应,这应该是值得各级政府所重视的。■
作者系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市场研究室主任
(责任编辑 程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