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十条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政策背景下,银行开始收紧了对住房消费的信贷。
中国开展住房的消费信贷,本意是为了推动住房制度的改革,逐步实行住房市场化,减轻政府独立解决住房的压力,并拉动中国经济的增长。美国的“两房”是避开利率波动,以较低和相对固定的利率对居民购房给以信贷支持的一种工具。中国没有“两房”,就只能利用银行对居民的购房给以支持。
不过银行大多成为股民所有的企业,盈利能力与水平已与股民的利益相关了,让企业承担为居民的消费支持而减少企业的利润,替代政府担负起帮助居民解决住房问题的义务,这并不是最佳的方式,但在当前只能是唯一的办法。
中国的银行在2008年底中央下达了0.7倍利率时,所有的分支银行都在等待总行的指标,迟迟不肯执行这一命令,而此次国十号令下达的当天,各地银行就各自为政立即停止了各种优惠政策,并提高了利率。
国十条的文件中写明 “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抓紧制定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但银行不等住建部会同有关部门正式认定第二套住房的标准,就大大提高利率。如果各银行擅自制定的标准与最终由住建部下发的标准不同,岂不是冤枉了许多的买房人?
对个贷认定存在本末倒置,中央认为个贷是国家指令的为居民提供消费信贷的特殊产品,因此由国家确定其基准的利率和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而银行则认为个贷是一种为企业盈利的工具。
本来银行的信贷是以信誉为担保的,与套数没关系,但新政是为防止炒房与投机,于是在遏制房价上涨的前提下解决居民消费需求,特别是2009年提出的改善性需求就让位于房价的上涨压力了。
银行的消费信贷本来应是为了解决居民的住房购买能力,将未来的现金流转换为今天的消费能力,现在却变成了抑制消费的工具。
(任志强 新浪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