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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尼
去年下半年开始,房贷利率松动的传闻不绝于耳。可是,有3套房贷在手的我,至今还没享受到优惠。枉我还以优质客户自居,平日里还总有房贷经理拍胸脯地称兄道弟。唉,想从铁算盘的手里拿优惠,实在不容易!
我的房贷分散在几家银行,原以为“两条腿走路”比较好,后来发现天下银行一样“抠”。
当初央行基准利率一上调,各家银行的房贷立即“零时差”上浮,甚至连最基本的告知义务都没尽到:有一次,是中行寄来一张正常还款确认书,“温馨提示”下月应还款金额。我按照这个数字,足额存缴次月贷款,事后却接到电话称:余额不足,不仅需要立即补足还款,还要扣罚违约金!原来,当月开始适用上浮的新利率,而确认书却未及时更新信息,导致产生一两百元的差额,误导我未能足额还款——郁闷呀,违约金虽不多,信用纪录却因此受影响。这责任应该算我的,还是算银行的?
朋友比我更郁闷。他买了套豪宅,当时上海一家本地银行的支行副行长现场办公,劝说他办了张该行的信用卡,承诺只要在5个多月时间里刷卡积分满18万分,利率就能打八五折,每月可少付利息近6000元。他们夫妻为此突击消费,在一个半月里达到18万分。
不料申请打折时,银行改口了:就在他们签合同的前一天,该活动已结束,由于内部沟通问题,支行未及时获取这一信息,由于当时央行政策尚未解禁,银行压根就没书面资料,只是口头小范围得向极少数“高端客户”推销。因此,朋友也难以证明确有这个打擦边球的促销活动,无法索赔。交涉的最终结果,只是银行同意“破例”免除提前还款的4万元违约金,允许他提前还贷。
相较而言,还是直接拿到折扣利率可靠,可这同样不容易啊。去年从央行开始出政策时,我就不断致电几家银行的客户经理,他们的回答出奇的一致:“细则还没出来!再等等吧。”这一等,就是大半年。
今年初,各家银行的细则都已出台,客户经理仍不约而同采用拖延战术:民生银行客户经理接连几天不接我电话,之后好不容易打通手机,他说会批量转,但至今无消息;中国银行的客户经理刚跟我约好当天下午办手续,一小时后又追来一只电话称,银行会统一向客户寄出申请表,客户填好后寄回银行即可,省得客户舟车劳顿,我同意了,可这张表在一两个星期后仍不见踪影……
反正,不管怎样,至今我还没享受到传说中的七折利率,但愿这事能在春节前搞定,也算是新年前的一个最大红包了。毕竟,三套房算下来,每月可以省下好几千元贷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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