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1月2日消息,银监会网站披露石嘴山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对中国邮政储蓄、石嘴山银行进行处罚,并处以总额为120万元罚款。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因未能有效监督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通过“搭桥”手段掩饰不良贷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被石嘴山银监分局罚款人民币25万元。
石嘴山银行因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高级管理人员、向分支机构存放理财资金且未将理财业务与自营业务严格分离、以自有资金发放委托贷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被石嘴山银监分局处以罚款人民币90万元,相关负责人被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
以下是石嘴山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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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杜琰 SF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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