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2月02日19:59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2月2日消息,从浙商银行获悉,根据人行房贷新政的相应安排:浙商银行将调整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最低首付款比例管理要求。

  具体调整为: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首付款最低比例为25%,总行将根据各分行当地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确定可执行最低20%首付款比例的区域;对已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最低比例为30%。

责任编辑:秦婷 SF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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