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民刘先生向中国山东网德州频道反映,他的信用卡在未接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被降低了信誉额度。
市民:信用卡额度莫名被降
5月31日上午,刘先生的朋友向他打来求助电话,称亲人在医院手术室做手术急需一笔救命钱,希望刘先生帮忙,“由于事情紧急,办理大额提现需要预约,我想起自己曾经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办理过一张10万的信用卡,所以就到医院交费处刷卡缴费,一开始刷卡10万元显示额度不足,刷5万元还是无法支付,查询了信用额度才知道,10万元额度的信用卡被降到了4.5万元。朋友还以为是我故意不借给他钱,弄得朋友很不高兴。”刘先生气愤地说。
刘先生告诉记者,他之前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申请了一张10万元的信用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中心通过审核后,将卡邮寄到刘先生手中。“拿到信用卡之后,我一直按照规定进行刷卡消费,消费后按时还款,也没有过套取现金的行为,更没有逾期还款,在朋友需要救命钱的时候竟然发现自己的信用卡被降低了信誉额度,银行最起码应该给我发个短信或者电话通知一下吧,怎么能说给降低额度就降低了呢?”
银行:监控到交易风险调整信誉额度
刘先生向记者提供了他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中心客服联系时的电话录音,录音中工作人员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风险部门针对客户的用卡是实时监控的,5月份时,系统监测到刘先生手中的卡片某些交易存在风险,遂将刘先生信用卡的信用额度进行了调整,由10万元降低到4.5万元。至于是哪一笔交易存在风险而造成信誉额度降低,客服称无法判断,且调整前并未给刘先生通知。
银监局:变更额度需要告知客户
在刘先生给记者提供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中,发卡行权利和义务中明确写到,发卡行有权依据持卡人的用卡情况和资信状况的变化,对持卡人的信誉额度做出调整,并按约定方式及时通知持卡人。
记者就刘先生遭遇咨询德州市银监局,工作人员张先生告诉记者,信用卡中心如果变更信用额度是需要提前通知客户的,并有义务告知客户信用额度提升或降低的原因,具体情况会与银行落实后处理。
律师:银行违反合同法
记者就此咨询到相关律师,他告诉记者,信用卡双方是合同关系,合同签订之后,如果需要变更,需要双方同意,如果单方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属于违反合同法。当事人可以通过与银行协商,调回原信用额度,如果造成损失,可以要求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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