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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势在于长期性 风险也在于长期性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 15:43 《中国金融家》

  在现有投资渠道不能有效分散风险,投资收益不甚理想的情况下,基础设施领域成为保险资金当前最为心驰神往的投资领域。

  在今年七月份举行的“保险资产管理制度国际研讨会”上,保监会副主席魏迎宁表示,保险机构即将可以投资短期融资券、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资产证券化等金融产品,将来还可以采取各种方式间接投资国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随着保险市场快速发展,保险可运用资金规模不断扩大。截至5月末,保险业总资产达13528亿元,比年初增长14.1%,资金运用余额达12135亿元,比年初增长13.4%。

  魏迎宁说,近年来,中国保监会高度重视保险资金运用工作,有效防范风险,促进保险资金规模增长,拓展新的投资渠道,增加新的管理主体,投资运营取得了明显成效。

  十年来,保险资金运用之路越走越宽,投资收益也使得保险业的发展如虎添翼。但是,天下从来没有“免费的午餐”,每一份收益都是智慧与风险博弈获胜的结果。保险资金进入基础设施领域,同样也存在风险。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张承惠接受本刊记者专访时指出,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优势在于长期性,风险也在于长期性。

  风险不容小觑

  “基础设施项目一般具有投资资金需求量大、投资周期长、投资收益和投资安全性相对较高等特点,与保险公司,特别是寿险公司的长期负债相匹配。”张承惠指出,保险资金有意投资于基础设施领域,主要是由于基础设施项目的自身特点与保险业负债特点相吻合。

  目前,基础建设主要依靠银行贷款,银行一般吸收的存款多为三五年的短期存款,与回报周期长达数十年之久的基础设施项目不匹配,而寿险业的资金多为长期资金,其负债久期通常在十几二十年以上。

  “但是,我国正处于一个经济结构、经济增长方式的剧烈变动时期,不可测因素很多。未来20-30年中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没有人能够准确预测,因而潜在风险也很大。”

  张承惠表示,地方政府的诚信程度、基础设施投资回收方式、经济社会环境等都是影响投资收益率的重要因素。

  去年,在国务院出台《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后,放开了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的限制,但是一些民间资本出于对地方政府的信用质疑,而犹豫不决。而一些进入基础设施领域的外商投资者,似乎也没有皆大欢喜。据悉,多年前就进入中国城市水务市场的国际水务巨头——英国泰晤士水务、法国苏伊士昂帝欧水务、英国安格利安水务、中国香港国泰国际等就遭遇了投资风险,从而萌生退出中国市场之心。

  张承惠说,以高速公路为例,目前高速公路投资大多以预测的流量和收费作为决策依据。但是原来预测的流量很可能会由于周边新建道路而受到影响,收费水平也可能因政府意志或百姓反映而进行调整。加上我国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科学性还有待提高,保险公司又缺乏相应的专门人才,长期投资风险显而易见。

  投资不可掉以轻心

  据世界银行估计,我国在今后十年,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将高达2700亿美元以上。而据北京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2005年-2008年,北京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总额将超过3200亿元,共需建设各类基础设施项目860余项。

  不过,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经确定,明年我国将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那么,保险资金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是否会对国家宏观调控产生影响?

  张承惠分析说:“保险资金参与实业投资对明年宏观调控影响不大,因为资金总量不会很大,另外投资项目也应当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

  如果保险资金进入基础设施的领域得到国务院和保监会批准,保险资金则有可能在支持国家建设、贡献自己力量的同时,获得不错的收益。但是,这显然并非易事。

  “与其他投资渠道相比,基础设施投资的优势在于长期性,劣势也是长期性。对于保险业来说,要做的工作还很多。”

  在投资策略上,张承惠建议,一是要把好项目决策关,对进入哪个行业、哪个地区、哪类项目要有科学的分析判断;二是要将短期、中期、长期项目加以合理搭配,初期尽可能少投长期项目;三是要按照“不要将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原则,控制好投资比例,并注意不要使投资过于集中某个行业或地区。

  另外,她还指出要建立投资风险控制机制。投资管理部门需定期对已投资项目的收益和资金回收情况进行分析,及时掌握变化情况,及早发现问题,并尽可能在投资之初就设计好投资退出机制。

  诚然,和当初对保险资金进入股市一样,人们对保险资金进入基础设施领域同样也有着诸多美好的愿望,在智慧与风险的较量中,我们期待保险资金能如愿以偿。

  相 关 链 接:

  10年资金运用路,越走越宽:

  1995年,颁布《保险法》,规定运用限于银行存款、国债、金融债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方式;

  1999年,允许投资企业债券、投资

证券投资基金和同商业银行办理大额协议存款;

  2003年,允许投资中央银行票据;

  2004年3月,允许投资银行次级定期债务;

  2004年6月,允许投资银行次级债券;

  2004年7月,允许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

  2004年8月,允许外汇资金境外运用;

  2004年10月,允许直接投资

股票市场。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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