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可收费项目约100项 收费高潮可能还在后头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 11:1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6月5日电 从年费,到跨行取款费,再到跨行查询费……银行卡的收费项目从无到有,至今已增加了好几项。但银行人士透露,根据有关规定,商业银行可以收费的项目达约100项,目前已收费的项目只占其中很小一部分,真正的收费高潮可能还在后头。 据海南日报报道,目前,一张普通储蓄卡若以每个月跨行取款和查询各一次计算,其每年要支付的费用最高可达62.6元,比一张信用卡的年费还要高。另外,有统计表明,从2003年10月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施行以来,短短两年多,银行的收费项目已猛增了
银行业人士介绍,根据银监部门和发改委的有关规定精神,商业银行可以收费的项目细化起来多达约100项,目前尚未正式收费的仍有几十项,而且随着银行业务的发展,或许还有更多新的收费名目出台。 据悉,2003年10月起施行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将银行服务价格分为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类。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包括人民币基本结算类业务,如银行汇票、本票、支票、汇兑、托收承付,以及根据对个人、企事业的影响程度和市场竞争状况确定的银行服务项目。除此之外的其它服务,则实行市场调节价。 “按照银监会和发改委精神,现在还有很多费是可收未收的。”海南省某银行零售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比如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查询费、短信息通知费,还有尚未对个人收取的“大额取款”、“零钞清点”等,此外如账户管理费,目前已有银行只是针对小额账户收费,以后或许会扩大到所有的账户不分大小额都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