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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编民间资金的共谋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 09:58 《经济》杂志

  规模庞大的中国民间资金已不满足于投机为主的灰色盈利模式,央行的“收编”意图正迎合其寻求变身的动机,从草根金融到资本市场的空白地带,都有望成为其大展拳脚的舞台

  文/本刊记者 欧国峰

  9月14日,由世界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联合组织的一份“2006年全球商业环境报告”出
笼。该报告显示,与大多数其他地区相比,中国和其他东欧经济体在实行改革帮助中小企业创造就业机会方面有所滞后;在企业经营环境宽松度方面,中国在155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91位,特别是在有关信贷市场和企业经营许可的法律环境中存在许多障碍。这些问题包括,政府在对抵押法规方面的建设显得缓慢,现有的抵押法规更是有限;由于现有银行对中小企业的大部分动产都拒绝给予抵押贷款,扩大企业的动产担保范围显得十分迫切;由于商业银行缺乏对给予完整的还贷记录,难以了解企业的信用程度,结果导致贷款需求量很大的中小企业难于拿到贷款。该报告希望,中国政府能够在这些方面进行改革。

  该报告的结论并不令人吃惊,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经年议而未决,已成为地球人都知道的“秘密”。与此种“待遇”很不相称的另一组数据是:中小企业数量占内地企业总数的95%以上、创造了一半以上的GDP、2004完成的税收去年占全国的43.2%。

  但上述权威机构所发布的权威报告,仍再次触动了管理层的神经,敏感的投资人则从中看到了机遇。

  小额贷款试点“新枝”

  巧合的是,在前述报告发布之前大约两周,央行、商务部经济技术交流中心、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澳大利亚援助署共同完成了一份名为《中国小额信贷发展研究报告》(初稿)的文件。这份报告针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59个重点地区的小额信贷发展进行调查、分析和评估,为下一步央行、银监会等部门开展小额信贷提供了政策建议。其中的侧重点之一,就是以小额贷款组织为突破口,把民间资金引导到一个正确轨道上,合法地开展金融活动,从而深化和完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

  小额贷款落地中国已有20余年,但长期是由一些国际组织、慈善机构和研究机构操作。引入民间资金的构想,可谓是“老树出新枝”。

  据了解,管理层设想的具体实施办法是:先针对新建的小额贷款机构制定试点方案和管理办法,再对现有的300多家小额信贷机构进行规范。目前,中国银监会合作监管部正起草的《关于开展组建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的意见》,就将主要是面向新建小额信贷机构,将在征求央行意见后上报国务院,再起草具体的管理办法。

  在这个思路下,小额信贷组织的性质、称谓、目标客户都有了较统一的说法。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杜晓山介绍说,国际上的小额信贷流派分为福利型和制度型两大类,制度型以高于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来维持财务上的可持续发展,而福利型以扶贫为目标,不要求利息收入覆盖运营成本,此次管理层倡导的小额信贷机构已基本定位于制度型小额信贷。

  央行的考虑是,通过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来撬动民间资金,以“小额贷款组织”的形式为广大农村提供金融服务。“小额贷款组织”与“小额信贷组织”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后者强调对贫困和低收入人口提供信贷服务、无需抵押和担保,而前者包含了抵押和担保贷款的内容。央行副行长吴晓灵表示,央行还将把新建小额贷款组织的目标客户拓展到农户以外,把中小企业纳入其中,且争取年内成行。

  更早一些时间,在今年5月底的一次会上,央行已明确将小额贷款组织的试点锁定在山西、陕西、四川、贵州4省。截至目前,推进较快的山西试点初步确定在晋中地区的平遥县,贵州试点选在铜仁地区的江口县。9月中旬,人行平遥县支行的陈威伟(音)对《经济》透露:初定的方案是,平遥县小额贷款组织的资金规模为2000多万元人民币,政府不投入,由当地的民间发起人的资金构成;该组织将不允许吸收存款,利率上限为法定利率的4倍。他表示:“放款对象上,是先在平遥的几个乡镇搞试点,成熟后再逐步推开;但发起人的范围仍未确定,可能是平遥县,也可能是山西全境。”

  至于潜在发起人的态度,他表示大都很感兴趣,尽管“所有工作都在秘密进行,没有任何宣传,但很多人在想办法打探此事”。

  “阳光基金”旧梦重温

  在民间资本借道小额贷款进军草根金融的通道开启时,央行主要负责人关于私募基金的多次公开讲话,再次激起证券市场对私募资金合法化的期待热潮。

  9月初,周小川在“首都金博会”上表示:各种机构和投资者在不同程度上可能都有高风险高回报的倾向,但是将来比较愿意承担风险的更可能是私人投资类组织和私募投资的基金。他坦言:现在来看,民间财富越来越大,也是需要着重加以培养的,在政策上要考虑他们的地位问题。在周小此番讲话前大约一周,吴晓灵在“2005中国财富管理论坛”上提出建议,由各金融监管部门联合制订《金融机构从事理财业务管理办法》,统一目前银、证、信、保各自推出的带有“私募”性质理财产品的游戏规则。

  上述发言立刻引起了市场各方的强烈关注,并得到不同层次的支持。《证券法》、《信托法》、《基金法》起草工作的组织者、参与者之一的王连洲表态:发展私募基金是市场的客观内在需求,本来就应正面疏导,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一样,是资本市场不可或缺的,发展私募基金是对市场规律和现实需求的尊重,也是对资本市场的巨大支持。知名经济学家刘纪鹏认为:周小川透露这一消息很正常,与现有的法律没有冲突,反映出管理层非常积极的态度。私募基金从业者也对此广泛表示欢迎。北京一家投资管理公司的负责人王先生对《经济》表示:倘若私募基金合法化将能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同时能起到给股市带来增量资金、通过竞争促进公募资金管理水平等效果。

  刘纪鹏预计,明年将推出产业性和其他类私募基金的法规,此前发改委一直在制订产业性私募基金的法规,只是没有突破进展。

  官民“共谋”的基础

  在管理层有意“收编”民间资金、将其纳入体制内部的同时,规模庞大的民间资金也在寻找出路,双方有达成共谋的基础。

  9月中旬,《地下金融资本调查报告》课题组的负责人、中国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李建军告诉《经济》,根据他和同伴长达两年,分别对20个省、82个市县、206个乡村、110家中小企业、1203家个体工商户的调查情况推算,民间融资规模介于7400亿元至8300亿元之间。另有一个来自官方的最新数据,吴晓灵日前披露:根据央行调查统计司对民间融资的调查推算,我国民间融资规模为9500亿元,占GDP6.96%左右、占本外币贷款的5.92%左右。民间融资规模总量庞大、并有继续增长势头。李建军估计,2003年、2004年之间,一些地区民间融资规模呈现50%以上的增长速度。

  从绝对数上来说,民间融资多集中在浙江等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这也就意味着那里的民间资金出口压力更大。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日前完成的“温州民间资本的发展与引导研究”报告显示,目前温州的民间资本已达2770亿元,年末将突破3000亿;其中约有400亿元左右的资金是在企业必须投资之外的,属于游动资金。特别是今年春节以来,温州民间资本出现在当地的使用效率持续下降的势头,表现为民间借贷利率逐月下行,6月份月利率为9.62‰、比年初下降了2.5个千分点,已基本回归到2004年5月份大幅上涨前的水平。民间资本在温州当地的使用效率在下降,导致更大量资金成为游资,其在经历了炒房、炒煤等短暂投资行为后,急需通过正常途径步入正途。小额贷款组织此时向民间资金敞开大门,无疑正当其时。

  私募资金的情形也是如此。国内私募基金的运作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承诺保底,前几年私募资金在这上面已栽了太多跟头;第二种是账户管理,也就是利润分成制,但往往针对的是大型企业。从2001年沪深股市大跌开始,内地的私募基金进入了一个转变期,从业务模式到投资理念都在发生改变。坐庄曾是私募基金制胜的唯一法宝。然而,对于规模达到几亿甚至几十亿的私募基金而言,眼看着无论是银广厦还是界龙实业的幕后黑手都倒下了,这使得私募基金的投资理念开始变化。规模越大的私募基金,其投资理念越趋近于公募基金,趋于理性投资。从与投资人的关系上看也是如此,某知情人士透露:“目前部分私募基金也开始引入托管机制,例如与信托公司合作,客户将资金存放在信托公司,再交由私募基金进行投资管理。”

  这种向公募基金“看齐”的做法,显示私募基金“地下”操作的空间实际上已经越来越小。一旦被“阳光化”,其不仅可凭借自身的公开形象极大地消除大众所质疑的“道德风险”等,从而吸纳到更多资金,而且可在对等平台上与公募基金相竞争,此外还能享有招徕专业人才方面的便利等。有趣的是,周小川关于私募资金的言论在公募基金中也受到欢迎。有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公开表示,希望将来公募基金管理公司也能获得管理私募基金的授权。

  挑战才刚刚开始

  从草根金融到资本市场,尽管管理层已着手构建让民间资金施展拳脚的舞台,或已将其提上议事日程,但要真正实现官方意志和民间资金持有者的共赢,还存在诸多变数。挑战才刚刚开始。

  以走在前面的小额贷款组织为例。除了引入增量资金的设想,管理层相信民间资金能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贷款难题的假想是:银行所支持的对象往往是优质客户、没有足够时间、人力来了解成长期的中小企业,信息不对称导致了交易不成功;而扎根于本土的小额贷款组织是在一个“熟人社会”中运作,通过亲戚朋友的纽带与需要贷款的中小企业、农户建立信用关系,交易的成本更小,成功概率也大得多。

  这种设想从理论分析上能够成立,也有一些民间自发信贷的成功案例为佐证。但问题在于,“浮出水面”后需要按管理层所制定规范运作的小额贷款组织,在行为模式发生变化的情况下能否有效维持它们的特长?

  在小额贷款组织真正运作之前,问题的答案首先取决于管理层为其度身打造的一套规范和配套措施。但截至目前,有关小额贷款组织定位的很多关键细节尚未成型。这些细节主要包括:小额贷款组织的组织形态怎样定位?从长期看能否进行外部融资?贷款利率如何确定?等等。另外,央行等机构所作《中国小额信贷发展研究报告》(初稿)指出,在目前情况下,发展小额贷款组织所需配套措施包括:一是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使小额贷款组织能依托市场获得较高定价能力,从而通过高于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来维持财务上的可持续发展;二是完善法律环境,使贷款原则上不至于过多强调担保;三是建立信用环境。这三条配套措施,也都基本上处于探索阶段。

  从过去的同业经验来看,小额贷款组织的前景其实并不太乐观。据了解,中国已有的小额信贷机构大多难以实现操作自足;在国际上,也只有大约10%的小额信贷机构能实现自负盈亏,能持续盈利的不过1%。资本的天性是逐利,倘若师出不利,民间资金的“投诚”意愿自会湮灭,管理层也难免劳而无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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