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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文:现代银行风险控制的核心思想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 16:24 金时网·金融时报

  在风险管理的职责定位方面,中外资银行有着本质的不同。外资银行的行长,无论是哪一行的行长,其首要职责就是保证所在机构的合规合法经营,并以此作为个人职业道德和职业发展的基本准则,而道德标准在国外银行行长的任职资格中是排在首位的硬性条件。国内银行首要的目标是扩大规模,因而在对各级行长的选聘方面,将业务能力作为了最重要的条件,忽略了银行家职业道德的硬性规定,合规合法经营只要不出问题就不是“问题”。即便出了问题,大都看成与道德无关,与运气有关。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在同样的机构,前后
几任行长会犯同样的错误,因为风险控制在其职责定位中并未明确为首要职责,行长的任职资格也缺少可以执行的职业道德标准。

  所以,一套设计良好的风险管控体系和机制要想发挥应有的效力,还必须依赖于各级机构行长的职责定位,以及对行长任职资格的重新界定。现在,各行都在建立总行垂直管理的风险控制体系,但风险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当属各级银行的行长,当务之急是要解决各级行行长在业务发展和风险控制两难中的定位。对风险管理实行集中控制的改革,其价值并不是要削弱或减轻各级行行长的风险管理职责,而是在于强化其第一责任人的定位。因而,

商业银行和监管当局必须调整行长的任职资格标准,而商业银行应该尽快改革其分支行行长的职责定位,明确合规合法经营是其个人首要的职业操守,是其机构首要的职责定位,这些才是现代银行风险控制的核心思想。

  (北京赛诺经典商业顾问公司总经理 曹文 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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