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5日14:06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12月15日消息,银监会网站公布了吉林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责令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改正,处以三十万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王宇处以警告处分。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因为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违反了《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吉林银监分局责令其改正,并处三十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王宇违反了《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被处以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杨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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