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纪委书记 王华庆
面对复杂的反假货币斗争形势,国务院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指导思想,始终坚持严打假币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不放松,切实维护了人民币信誉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反假货币工作回顾
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增强反假货币工作合力。四年来,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利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协调,在防范和打击制贩假币犯罪活动等方面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一方面,充分发挥地方党委、政府在反假货币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将反假货币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评价体系,建立了相应的考评机制和标准。另一方面,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通报和交流,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促进了反假货币工作的深入开展。与此同时,各地也注重发挥反假货币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在“打击、防范、宣传、教育、管理”五个方面创新方式方法,构建长效机制。部分地区建立了反假货币定期会商制度。一些地区积极探索创建农村区域性反假货币合作联动机制,形成了跨区域反假货币工作的合力。
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打击制贩假币犯罪活动。2009年以来,在联席会议的统一组织和协调下,各成员单位深入开展打击假币犯罪活动专项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2009年,公安部审时度势,在全国开展为期10个月打击假币犯罪“09行动”,有效摧毁了假币犯罪网络,瓦解了假币犯罪根基,极大地震慑了假币犯罪活动。“09行动”后,各地公安机关按照“广东为主战场,其他省份策应”的战略部署,不断掀起打击假币犯罪活动的新高潮。最高人民法院把依法惩处假币犯罪行为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要内容,有序推进假币犯罪重点源头地区整治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各地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依法办理假币案件,开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和审判监督。安全部及时了解境外制贩假币犯罪的活动动向,加强情报搜集,积极协助公安、海关等部门侦破假币案件。铁道部建立和完善卡控、查缉假币通过铁路贩运的渠道。交通运输部对港区、码头、客运站(船)等水上交通线上的假币严密查堵。海关总署严格监管进出境货物、物品、邮件,严厉打击走私假币违法犯罪活动。工商总局不断加强对印刷、复制企业的监管力度,注意发现和移送制售假币案件线索。人民银行会同公安部和相关地方政府,深入开展了对假币违法犯罪活动突出县(市、区)的集中整治工作。
推动假币“零容忍”工作,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防范堵截假币防线。人民银行不断完善对人民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职能,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现金收付的规范化管理。2012年,围绕假币“零容忍”目标,建立了定期通报制度,制定了具体的管理措施,全面提升假币堵截能力。同时,积极推进人民币冠字号码查询试点工作,引导银行加大清分力度,升级点验钞机具。各大商业银行成立假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行领导签订假币专项治理工作责任书,深化内部管理,加大机具投入,提高清分比例,提升反假货币能力。
加大宣传方式的创新力度,构建反假货币宣传长效机制。2009年以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以农民、小商贩、城镇低收入弱势群体为主要宣传对象,创新反假宣传形式,拓宽反假宣传渠道。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为广大群众最大限度地提供了权威、详实的反假货币知识,营造出防范和打击假币犯罪活动巨大声势,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夯实反假货币工作基础。人民银行作为国务院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召集单位,组织人民币印制企业紧紧围绕提升人民币印制技术工艺开展了50余项科技攻关项目。2011年,SD凹印对印技术荣获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极大地提升了人民币的防伪能力。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不断研讨修订反假货币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推动反假货币工作。2010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完善了审理假币犯罪案件的法律,有利于从严打击假币犯罪,发挥刑事司法的震慑和预防作用。质检总局、人民银行积极组织开展了人民币鉴别仪专项整治工作。2010年9月,修订后的《人民币鉴别仪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正式颁布,整体提升了点验钞机的鉴伪能力。在各大商业银行的积极配合下,反假货币信息系统推广顺利,并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接成功,实现了反假货币信息报送电子化。
加强反假货币沟通交流,逐步构建国际与区域合作机制。2009年以来,在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下,各成员单位主动与境外同行进行交流,及时掌握国际上主要假钞的情况。外交部、人民银行认真落实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有关反假货币相关工作,在北京、华盛顿分别召开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反假货币工作研讨会,为建立中美双边反假货币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公安部积极开展与欧盟、美国、英国和新加坡、越南、缅甸、老挝等东南亚国家、台湾地区在反假货币领域的情报信息交流和合作,进一步促进打击假币犯罪国际与区域合作机制的形成。安全部与韩国、越南等外国情报安全部门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加强反假货币交流,阐述了我国政府依法打击假货币犯罪的坚定立场,展示了我国负责任大国的良好形象。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也结合本部门、本系统的实际,在各自分管的职责范围内积极推进了反假货币工作的开展。
当前反假货币工作面临的形势
经过国务院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尤其是公安机关“09行动”等一系列专项行动的有效打击,反假货币斗争形势有了明显好转,反假货币工作长效机制初步建立。但需要注意的是,滋生和影响我国假币犯罪的各种主客观因素和条件依然存在。一是居民偏好使用现金,流通中现金总量持续增加的总体形势不会改变。二是我国处于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矛盾集中爆发期,各类经济犯罪,包括假币犯罪发案率在一定时期内还将处于较高水平。三是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印刷设备成本的下降,造假门槛有所降低,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伪造货币的犯罪行为。四是反假机具的更新和群众识假能力的提升还需要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共同努力,短期内难以一步到位。五是随着人民币“走出去”进程的加快,人民币势必成为国际上假币犯罪分子追逐暴利的犯罪目标之一,我们应有长期斗争的思想准备。
当前,假币犯罪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新动向。一是犯罪规模不断升级,境外假人民币制造开始出现。二是假币制作技术不断翻新,作案手法多种多样。三是假币犯罪对象多元化,制售假外币及假纪念币犯罪日益突出。四是假币犯罪组织日益严密,犯罪网络化特征明显。五是犯罪形式复合化趋势进一步凸显。
面对反假货币斗争出现的新情况,反假货币工作不能有丝毫松懈,反假货币任务依然艰巨繁重。我们要充分认识反假货币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广泛性。当前反假货币斗争形势依然不容乐观,需要我们认真分析、准确把握。对反假货币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难点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逐步予以解决。
今后一个时期反假货币工作的思路和重点
针对当前的反假货币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各级政府一定要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增强责任意识,把反假货币工作置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中,增强“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解放思想,创新观念,完善思路,围绕“打防结合,综合治理,以人为本,重在长效”的总体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坚持打击假币犯罪活动的专项整治工作常抓不懈;坚持反假货币技防、物防措施的研发与应用长抓不懈;坚持反假货币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常抓不懈;坚持反假货币人才队伍培训教育工作常抓不懈;坚持依法加强和规范反假货币管理工作常抓不懈。
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机制为平台,完善反假货币工作长效机制。各级政府要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大局出发,强化对反假货币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和完善多方联动的反假货币工作长效机制,提升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反假货币职责,形成反假货币工作合力。一是要充分发挥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整合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资源,健全成员单位间的沟通机制、预警机制、联动机制,通过“打击、防范、宣传、教育、管理”五个重要环节,明确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责,逐步建立群防群治体系。二是利用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机制这个平台,进一步完善反假货币工作综合治理考核评比工作,制定更为科学细致的考核指标和量化标准,增强考评的权威性和科学性,通过工作考评的方法促进重点工作的落实。三是通过综合治理考评机制,落实地方政府对反假货币工作的责任,发挥地方党政在反假货币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促进反假货币工作全面、深入持久地开展。
以假币“零容忍”为目标,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反假货币工作。“假币零容忍”是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手段。其涵义是人民银行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缴存到人民银行的现金中夹带假币不予容忍,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社会公众误付假币不予容忍。围绕假币“零容忍”目标,人民银行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具体措施,完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反假货币工作的管理和指导。一是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收付行为,坚持通报制度,力争在2013年底前出台《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清分业务的指导意见》。二是扎实推进人民币冠字号码查询工作,明确提出实现冠字号码查询的时间表,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拟定《利用冠字号码查询方式解决涉假纠纷管理办法》,明确相关程序和制度规范。三是逐步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现钞处理设备人民币识别功能技术标准,力争在2014年底前出台《银行业金融机构现钞处理设备监督管理规定》,完善现钞处理设备分类处理钞票的相关配套制度规定,提升现钞处理设备钞票处理的整体水平,以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假币及不宜流通人民币的堵截能力。四是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假投诉机制,社会公众对于涉及假币纠纷将通过网络、柜台、大厅及热线电话进行投诉,利用社会力量对反假货币工作进行监督。
以假币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整治工作为着力点,严厉打击假币违法犯罪活动。针对当前重点地区制造、贩卖、使用假币犯罪活动频繁的情况,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重点打击制造假币犯罪活动,突出整治使用假币坑农害农行为。一是各重点整治地区要根据辖内假币犯罪特点和规律,切实抓住重点,强化案件侦破工作,进一步扩大打击制贩假币犯罪专项整治工作战果。公安机关以及铁道、交通、海关等部门之间要协作配合,强化重点整治地区的查缉堵截,捣毁制假窝点,截断贩运通路,抓捕主要案犯,有效遏制假币违法犯罪活动。二是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着力抓好假币违法犯罪突出县重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落实地方政府反假货币工作责任,发现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提出建议,逐步建立假币犯罪突出地区反假货币工作长效机制,以点带面,巩固和扩大重点整治成果。三是联席会议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参与重点整治假币犯罪活动工作。人民银行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为开展整治行动做好技术支持,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假币鉴定等工作,保证假币案件的批捕、起诉、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以研发与应用新的工艺技术为手段,进一步提升人民币的防伪能力。现行流通人民币的主要防伪技术,如雕刻凹印、专用钞票纸、固定水印、光变油墨、隐形图案、全息开窗安全线等技术,具有一定的技术难度,防伪目标明确,防伪能力强。尽管如此,我们仍要一如既往地加强人民币防伪技术的研究、运用和储备工作。一是要组织力量,加强防伪技术的研究,进一步提高钞票的公众防伪水平,设计和生产出高水平、易识别、难仿制的公众防伪特征。二是强化人民币防伪技术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从源头上堵死专有设备、技术、工艺流程被伪造者掌握利用。三是依托现代科技,加快开发和建立纵横交错、反应敏捷的反假货币信息网络,使金融、公安等相关部门能及时传递有关反假货币资讯,共同分析问题,研究防范预案,制定相应对策,实现反假货币工作信息化、科学化。四是完善反假机具的准入机制,支持和鼓励企业加快人民币反假机具的研发进程,不断提高识伪机具的稳定性和兼容性,不断促进货币防伪机具的规范发展。
以提高农民反假意识和能力为重点,压缩假币使用空间。继续把反假货币宣传教育的重点放在广大农村、边远农牧区,有针对性地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反假货币宣传活动,防止假币犯罪活动进一步向农村和西部地区蔓延。一是结合农村地区特点,充分利用各地已建成的宣传网络和义务宣传员队伍,完善反假货币宣传网络体系,提高农村反假货币工作实效。二是精准把握大众心理,增加反假货币知识面对面宣传的频率,扩大反假货币工作的覆盖面,普及反假货币知识。利用新颖宣传载体,在农村地区中小学校开展反假货币知识教育,提高群众反假货币意识和技能。三是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介绍反假货币知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在各自的门户网站上增加反假货币宣传窗口,方便群众了解反假货币信息,参与反假货币讨论,营造良好的反假货币氛围。
以提高专业人员反假货币水平为主导,形成反假货币良好人才梯队格局。根据反假货币工作的实际需要,在未来的几年时间里,要充分发挥社会资源,努力构建科学有效的反假货币培训体系。一是采取分级培训,层层落实的方式,加大银行业金融机构反假货币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健全反假货币业务培训制度,强化柜面人员和现金整点人员的反假、识假的业务能力。二是组织编写全国统一的系列培训教材和相关的参考资料,逐步开辟反假货币远程培训系统,降低培训成本,提高培训效率。三是进一步提高一线执法人员反假货币水平,通过与银行联合培训等方式,努力造就一支能够把握货币防伪技术、懂得利用科学方法和信息手段的反假货币队伍。四是加大对反假货币义务宣传员和联络员的培训,壮大社会力量,夯实基础防线。
以构建反假货币长效合作机制为保障,推进人民币“走出去”进程。一是开展境外反假货币专题研究,从中发现规律,制定相关政策,以加强境外反假货币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现有跨境反假人民币合作机制,探讨建立与周边国家或地区反假货币长效交流合作机制和警务会晤制度,及时交换情报信息,展开跨国合作,加大对制贩假币犯罪线索的追踪和侦控力度。三是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境外反假人民币宣传和培训,通过与境外中央银行或商业银行联合,制作相应语种的培训和宣传材料,普及人民币防伪知识。同时,通过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推动驻外使领馆和我国央行海外派出机构参与反假人民币宣传,不断提升人民币在海外的认知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