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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酝酿为放债人立规 8000亿地下信贷望转正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3日 10:53 生活新报

  

央行酝酿为放债人立规8000亿地下信贷望转正

  “我们正在收集试点过程中好的管理办法并逐渐成文。”6月27日,平遥小额信贷指导小组组长、平遥县副县长温启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说。

  温所说的试点指的是此前不久经官方批准的分布在五省的第一批民营小额贷款试点
公司。

  另据记者了解,针对更广泛意义民间金融的《放债人管理规定》也在酝酿中,一旦出台,总额高达7000亿至 8000亿元的中国地下信贷资金就可能正式浮出水面。

  李继高们不再被歧视

  2006年对李继高可谓是一个转折点。“今年3月份,中小企业局开会时把我们也叫上了。发改委的狄娜司长还亲自讲了话,并且介绍了兄弟省市的人来我们公司参观。”

  这在两年前,是李继高连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2004年他创立五色土公司,为民间借贷牵线搭桥。尽管不违法,“但我们这种公司还是受控制的。”

  “这两年也确实认识到了他们(五色土)在促进小企业融资方面的作用,好的经验值得学习和推广。”青岛央行资本信贷处贾处长说。但谈到是否能把这类公司统一管理起来,他表示“难度太大”。毕竟“他们只是整个借贷中的一环”。如在温州,“放债组织可能是根据实际需要临时搭建的,并不长期存在。”

  在今年3月22日召开的“亚太地区小额信贷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倡议制定《放债人管理规定》,把民间放债机构纳入正式监管。按照吴晓灵的倡议,由中央或地方制定《放债人管理规定》,放债机构统一由工商部门注册管理;放债登记全部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这不仅仅是规范、约束的方法,也给民间借贷构筑了一个合法的活动平台。”温州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刘爱芬一直说民间金融是温州经济发展的命脉,因此她一再打听,这个规定啥时候能正式出台?

  据温启华介绍,平遥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办法正在制定过程中。其基本精神是,放贷区域就设定在一个县的范围内;利率水平不超过基准利率的4倍;不准吸储;工商部门登记并由信贷指导小组指导工作,实行旬报制度。

  门槛、利率将有多高?

  “规则出来后,可能会有很多竞争对手出现。”李继高说,“但只要能做好事情,竞争并不可怕。”五色土每星期都有统计,“每天有新的公司出现,也有旧的公司在倒闭。”“这个行业门槛太低,所以从业者鱼龙混杂,往往是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所以我们希望有监管,有规则。”他希望《放债人管理规则》出台后,能提高进入这个行业的门槛,“比如在注册资本金上,对公司的规模要求以及人员素质要求等。”

  对放债人规定得最明确、最细的是香港的《放债人条例》。这部上世纪80年代签署通过的条例规定得非常宽泛,任何人经注册都可以从事放债业务,且其营业牌照可以承袭;“利率、金额、借款时间、偿还方式”都由借放款双方自行约定,只要双方同意的,利率不超过规定的最高限年息6厘就视为合法。唯一的要求就是“放债机构必须登记”,且在指定区域做业务。但放债人不能为自己的生意做广告。如果双方出现争端,则由双方共同订立的借款合同判断各自的责任。

  “从过去的经验看,民间的小额借贷出问题的很少。”刘爱芬说,她把一部分原因归结为温州的信贷环境比较好。但她也指出,法规约束会使这个行业更加正规。

(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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