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战火明年烧到证券保险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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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 03:26 每日经济新闻 | |||||||||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项俊波22日表示,2006年人民银行计划将反洗钱专项检查的范围扩大到证券机构和保险机构,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在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项俊波是在北京召开的“为了一个更安全的世界:反洗钱与反恐融资高级研讨会”上透露此信息的。
2004年4月至12月,人民银行对全国商业银行实施了反洗钱专项检查。针对部分商业银行存在的反洗钱内控制度不健全、不报告可疑交易或报告不及时等问题,人民银行依法处罚了72家商业银行主报告行,罚款金额170余万元人民币。 项俊波强调,这起2004年专项检查工作为今后在非银行金融领域乃至房地产、贵金属珠宝销售、文物拍卖等洗钱高风险领域的反洗钱监管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为开展在证券业和保险业拓展反洗钱工作,他同时表示,今后一段时间中国将制定证券业和保险业反洗钱规定。 项俊波表示,中国还将加强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建设,及时发现、甄别可疑犯罪信息,从严从重打击洗钱和恐怖融资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打击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活动。 为遏制洗钱犯罪活动,我国《刑法》在20世纪90年代就规定了洗钱罪。按照规定,洗钱犯罪的刑罚手段包括最高可达10年的有期徒刑、拘役、没收财产和刑事罚金。 “白钱”洗成“黑钱”也将立法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项俊波22日表示,反洗钱法起草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开展,有关部门也已经完成《反恐怖法》草案大纲的起草工作,反恐融资是其中重要内容之一。 “反恐融资”作为反洗钱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洗钱行为中一般是将不法的钱通过违规手段运作成看似合法的钱,通常称为“黑钱”洗成了“白钱”;而为恐怖行为提供融资行为的活动,还牵涉到一些本来是合法的钱,转化成支持恐怖行为的资金来源,这被称之为“白钱”洗成了“黑钱”。 今后一段时间中国将加快完善反洗钱法律制度。“中国将在恰当的时候将《反洗钱法》提交立法机关审议,并通过制定《反洗钱法》,启动《刑法》修订程序。” 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