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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打与客户签署标准协议处理投诉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3日 07:05  理财周报

  唐先生说“一旦谈妥,渣打有一些条件,比如对媒体、监管机构封口。”法律界人士称“要求签这种协议不道德”

  理财周报记者 秦丽萍/文

  10月24日下午,本报上期最后截稿时间,渣打银行深圳分行回复称,不仅成女士,所有前往该行的投诉人均已与其签署标准协议,规定不对外透露协商结果。该封口协议的内容到底是什么?渣打以什么样的标准进行赔偿?带着这些问题,理财周报再度展开调查。

  “我们对媒体的询问一律不回应。”10月29日晚,渣打深圳分行公关部人士表示,“即使我将采访提纲向上呈报,也不会给任何结果。”理财周报记者回访渣打投诉者发现,目前只有深圳的游先生与渣打签订了标准协议,其他的仍在协商之中。

  “我真的不方便透露任何情况”

  截至10月29日,已经与渣打签署标准协议的投诉者是深圳的游先生(详见10月20日第63期E4版)。16日,几乎在本报采访游先生的第二天,渣打深圳分行通知游先生去开会,商量如何解决产品亏损事宜。17日将近18点,游先生给记者发短信,表示已与渣打取得一致看法,并继续与渣打保持理财关系。

  “上次给你提供的有关情况,请您不要作为报导素材予以采用,以免继续不必要的影响。”直到25日,在一个星期的时间内,游先生还多次短信和电话联系本报,希望不要报道。而本报记者多次询问游先生协议的具体内容时,他都说“我真的不方便透露任何情况”。截至29日晚,游先生仍保持沉默。

  10月29日,本报回访投诉者深圳成女士(详见10月27日第64期E5版)时,她表示,目前渣打还在与她协商解决办法,还没有达成最后的解决方案。

  “我没有签署什么标准协议。”成女士表示,因为还涉及基金赎回的事情,渣打的高层领导亲自与她会面,“让我感受到渣打会想出面与我商谈,以澄清误会。”这与渣打10月24日对本报的回复有很大出入。

  10月28日,曾向本报投诉的天津任先生(详见10月20日第63期E4版),对所谓的“标准协议”很是吃惊,表示并没有签署过什么。

  “在给你们写信之前,我告诉他们已向媒体投诉。渣打南开支行派了一个分析师给我打过一次电话。他让我再看看,说2010年可能会有好转。”任先生说,截至28日,最新亏损额度是30%。对于是否继续持有,任先生表示,“没有办法啊,只能听他们的,再看一看。”

  与成女士相比,任先生明显要“和气”一些。他并没追着渣打要赔偿,虽然他明确表示,渣打在卖聚通天下新兴亚洲(欧元)理财产品给他之前,并没有给他做风险测试。对于这种违规销售造成的潜在影响,任先生在渣打没有与他做任何协商和调解的情况下说,“他们做合同很严谨,抓他们的把柄很困难。”

  “我不知道如果提出赔偿等条件,渣打会不会接受,也不知道他们怎么规定的。每次投诉,渣打总是让我打电话给自己的理财顾问。”任先生有点认赔的心态,无奈地表示,做完这个产品,以后再也不在渣打理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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