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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6家银行按实际天数算活期存款利息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0日 07:39 南京晨报

  晨报讯 去年北京储户段先生将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朝阳支行告上了法庭,因为他发现工商银行在计算利息时将“31日”忽略,一年下来利息少算了一百多块。此事引起了各家银行的重视,近日记者在南京对11家银行进行了调查采访,了解到已有6家银行开始采用按实际天数计算活期利息。

  按实际天数计息一年多得5天利息

  6家已按实际天数计算利息的银行分别为工行、农行、建行、交行、招行、中信银行。以往计算活期存款利息时,无论大月、小月,银行计息每月都按30天计算,1年的总计息日即为360天。而采取按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后,每个月实际有多少天就按多少天计算,1年的总计息日也增至365天。以100万元存款为例,一天的活期存款利息为21.375元,按实际天数计息则多出五天利息共计106.875元。

  以前客户间调剂,现在银行“埋单”

  “以前每月按30天计息,就是在客户间对利息相互调剂。”工行VIP

理财师刘长伟先生解释道。例如,同样存1个月时间的活期存款,即利息按30天算。如果在2月1日存入,3月1日拿到的利息就比按2月实际天数多出1 2天。而在3月1日存入的,在4月1日拿到的利息就比实际天数少计算1天。有人多拿一天利息,有人少拿一天利息,就在客户间实现了平衡。然而调整后,银行要继续用0.81%除以360天得到日利率,却要乘以365天算利息。因此一旦客户存满一年,银行就相当于支付了“一年”零五天的利息。对此,刘长伟先生介绍,由于存满一年活期存款的客户不多,因此目前这5天的利息由银行“埋单”。

  作者:李幂/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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