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边卖得红火那边投诉日增 外汇理财之成长烦恼(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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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4日 11:25 《理财周刊》 | |||||||||
3年最高24%,真让人心动,而且美国“道琼斯工业指数”这个挂钩对象也让人感觉非常可信。可是王先生事后查阅了一些资料后发现,在过去10年中,该挂钩指数波动幅度大于35%的年数仅为1年,而连续三年有这个幅度的更是没看到。而波动幅度在25%—35%的年数比例也不到40%。可见,王先生要想每年拿到6%都不大可能。他又咨询了一些朋友,发现这个产品可能最终只能拿到年均4%多一点。但是由于这个产品是三年期,所以他只能再等待两年多,最后收取一个和市场正常收益率差不多的结果。
王先生在购买该产品时,为其中宣称的、远远高于当时市场所能提供的收益率水平所吸引。但后来才发现这个最高收益率并不是想象中那么容易得到的。 他到最后才明白:银行在推销外汇理财产品时,只强调了“最高收益率”,但并没有告诉他也无法预先知道这款产品的最终收益率。他必须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但同时也有些“痛恨”当时的销售者。 纠纷双方都有责任 那么,究竟是什么因素导致了金融消费者的投诉不断增加?要知道,在上海,外汇理财产品的发展,不过是这两三年才开始的事情。 上海银监局官员认为,主要是因为本地消费者对风险的认识程度较低,而银行在销售当场恰恰又没有把潜在的各类风险说清楚。双方应该“各打五十大板”或者“四六开”。 一直以来,我国居民对于银行有着相当高的信赖度,人们与银行最亲密的接触就是储蓄。因此总认为银行的产品就是绝对安全、完全可以信赖的。所有的人都知道股票投资存在风险,但相当比例的人都没有意识到银行理财产品也存在风险。部分消费者甚至简单地将理财产品等同于储蓄存款。实际上,即使是固定收益型和保本浮动收益型的个人理财产品,也有可能会产生到期收益率比其他固定收益类业务年收益率低的风险。销售人员和营销宣传资料的风险揭示不充分,导致客户在未能全面了解理财产品风险的情况下做出错误的购买决策。 另一方面,一些商业银行为追求个人理财业务的市场份额,理财顾问人员在销售外汇理财产品时片面强调低风险、高收益以及多种货币选择空间,但未就投资可能产生的风险向客户作充分提示,混淆了客户对预期收益和最终实际收益的判断。 而现时的外汇理财产品设计较为复杂,涉及到外汇市场、黄金市场、原油市场、股票市场和金融衍生市场各要素的变动,国际金融和商品市场复杂多样,决定了与这类市场挂钩产品收益率的复杂程度日益增加。当银行向不具备风险承受能力和专业知识的客户销售这类风险较高的产品后,就很容易导致纠纷。 可以说,在外汇理财产品的纠纷中,金融消费者和金融服务商两者都犯了一些错误,双方都要负起一些责任,多加反省与认识。 加强认知力避“吃亏” 话说回来,从金融消费者个人角度看,该如何避免在金融消费中得到自己真正想要的产品呢? 业内人士认为,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时候应对自己的家庭资产状况有一个明确估计,并判断自己能够承受的风险。选择理财产品是要求流动性,还是要求高收益?此外,客户应该仔细阅读银行理财产品的资料,要努力提高自身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在购买之前就应明确知道是否能提前赎回?如何提前赎回?提前赎回要缴纳多少费用?产品是否保本?产品是固定收益率还是浮动收益率?只有明明白白消费,才能清清楚楚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