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年来,随着居民财富的不断积累,投资理财需求日益增长,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成为了社会舆论与监管机构关注的焦点。针对金融消费者遇到的投诉难题,新浪财经开通了“315金融曝光台”。我们将认真倾听各方声音,以事实为基础,力求还原真相,保护金融消费者及各方的合法权益。【投诉入口】【微博投诉】
投诉公司:中国人寿、民生人寿
投诉产品:中国人寿新宝承保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民生人寿金玉满堂两全保险D款(分红型)
最新消息:3月15日投诉人致函新浪财经称,邮储银行已承诺三份保单均按照银行定存利率支付利息,对此解决办法表示满意。
2010年4月22日,龙女士的父亲(时年50岁)前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西永新县里田镇支行办理存款业务。在柜台前,银行业务员向他推荐了一款“最新理财产品”,介绍说该产品年化收益率高于5%,每年分红都非常可观,此外兼具保险功能;只要是每年4月22日都能获得分红,五年后即可本利一并取出。
由于银行柜员再三向龙女士的父亲保证,这款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定会超过同期银行定存利率,她父亲觉得不错,而且是经银行工作人员介绍,出于对邮储银行的信任,于是同意办理,一次性存缴67000元,并在柜员指导下在合同上签字。
2012年2月24日,龙女士的父亲再次前往该支行存钱,该行柜员又推荐了一款“理财产品”,并介绍说“如果存够三份理财产品,就能为全家人投保,而且保证年化收益率至少5%,分红更为可观”。于是她父亲同意将此次带来的31000元存成所谓的“理财产品”并在合同上签字。
半个月后的3月14日,其父亲又一次前往这家邮储支行存款,在银行柜员的推荐下,将40000元的买了所谓的“高收益理财产品”。
这三次“存款”签完合同后,龙女士父亲都将文件放在家中,再没有仔细看过。直到2015年2月,龙女士陪父亲去邮储银行该网点取款时,才发现父亲手中持有的不是存款单,而是三份保险合同。更蹊跷的是,龙女士表示这三份投保单签完之后,父亲并没有接到过保险公司的任何电话回访。
龙女士提供的资料显示,这三份保险合同分别是2010年4月22日投保的中国人寿新宝承保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合同单号为2010-361012-S81-01501782-2),趸交67000元,合同期限5年;2012年2月24日投保的民生人寿金玉满堂两全保险D款(分红型)(合同单号为86360820120210001358),趸交31000元,合同期限5年;2012年3月14日投保的民生人寿金玉满堂两全保险D款(分红型)(合同单号为86360820120210002029),趸交40000元,合同期限5年。
交涉结果:
龙女士拨打邮储银行95580进行投诉,始终没有回应。龙女士又联系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称由于当时是银行代售,不清楚具体销售情况,但是保险公司承认没有电话回访确实不对。此外,龙女士多次联系民生保险公司却一直没有回应。
2015年2月23日,龙女士陪同父亲前往邮储银行江西永新县里田镇支行要求退保,该支行行长刘女士接待了他们。据龙女士回忆,刘行长当时承认保单确系邮储银行工作人员销售,在销售时可能存在误导问题,邮储银行将一切以保险公司为准:第一款由于截至2015年4月23日满五年,故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承诺在4月22日到期后正常满期处理;第三款,承诺在3月14日之后按照投保单约定办理退保。
第二份保险已于2015年2月27日办理退保,只是退保金额为33600元。龙女士向新浪财经表示,这等同于只拿到了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比银行三年期定存利率差远了,更不用说分红了。龙女士及其父亲对此解决办法不满意,希望银行能够按照同期定存利率予以补偿。
新浪财经根据龙女士提供的联系方式,连线江西省永新县里田镇邮储支行行长刘女士,她表示两份民生人寿的保险属于中途退保,银行会按照保险公司的合同规定退还金额,至于龙女士要求按照银行同期定存利率支付利息,刘行长向新浪财经表示拒绝。
新浪财经致电人寿保险公司永新县网点的汪女士,她表示这份保险2015年4月23日满五年,将按照保险合同规定作正常满期处理。 至于当年有没有电话回访,她说时隔五年,这么久她父亲也不记得了吧!按惯例保险公司是肯定有回访电话的。
新浪财经致电民生人寿保险公司永新县网点的赖女士,她表示只能按照投保单上的合同约定办理退保。新浪财经向其反映龙女士父亲没有接到过回访电话,赖女士表示按照程序应该会有,但需要向总公司申请查询。
投诉及联系方式:
一:请如实认真填写金融投诉曝光台投诉卡,在线提交。
二:微博联系:@新浪理财
三:E-mail:money@staff.sina.com.cn
在提供金融消费维权线索的同时,请注意以下三点:
一:请按照专题投诉表格详细填写您的个人信息,以便我们和您联系。网友投稿前,请确保投诉内容真实、准确、详细,如有合同号务必提供并留下联系方式。
二:新浪财经理财频道感谢广大网友的支持和关注,在所有投诉线索中因为数量和资料因素,新浪财经理财频道只能选取部分公布于众,另为保护广大网友利益故不公布真实的姓名和身份。
三:来稿一经刊登,即视为将专有出版权和网络传播权授予本网,稿件不予撤销及修改。同时也欢迎被投诉公司积极主动解决投诉,如被投诉的公司经过核实后对网友投诉问题给予了解决或解答,也可将结果反馈给新浪财经理财频道,新浪理财频道会及时发布。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