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平安银行零售银行部产品中心副总经理
2013年,银行理财业务在境内外持续不断有关“影子银行”的争议中,经过一系列的监管及合规政策调整,以及互联网金融所带来的创新思维和竞争环境的改变,在央行、银监会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依托银行金融机构较强的信用品牌、风险管理能力及交易能力,依然取得了长足的进展,预计年底时点余额将突破12万亿。
产品形态实现了从开放式—净值型—阶梯型—封闭型—私行级产品的全覆盖,投资标的涉及货币、债券、非标准化债权/股权工具、资本市场以及国内外主要衍生品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与非银金融机构资管业务、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互联网金融企业共同发展,大资管领域正在呈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时代格局。
2014年我们认为银行理财业务在政策及市场环境等方面仍将面临大的发展机遇。
首先,我国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深化改革的总体思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发展方针为大资管业务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政策机遇。理财产品近年来在还原真实资金价格,打通信贷资产市场与货币市场、债券市场的利率定价及传导机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们认为利率市场化的改革方向下,理财业务对于基准利率的培育、不同金融产品信用利差的演化,以及运用理财工具为国民经济增长的结构转型都将发挥积极作用。
其次,银监会近年来着眼于积极引导并规范理财业务,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指引及业务规则。2013年银监会明确理财融资工具为直接融资工具,并尝试建立了理财资产管理计划对接理财融资工具、探索理财资产管理计划在银行间市场及交易所开立交易账户等一系列重大举措。2014年初银监会牵头成立理财及同业业务改革领导组织,重点将围绕如何有效合理的引导银行金融机构管理好表内业务和表外业务,自营业务和理财业务的相关风险,建立健全银行理财业务的注册登记、交易及信息披露规则,逐步完善现有监管体系,积极探索银行理财产品的产权界定和风险责任划分。
2014年我国还将加快对信托法、证券法以及银行业若干业务管理规范的修订,银行理财产品作为有价证券的一种,势必将逐步纳入相关规则的统一规范。我们预计随着理财业务法律定位的逐步明确,投资风险的有效隔离、投资管道的逐步规范,必将极大的促进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
第三,随着金融市场主体的不断衍生分化,社会融资方式的逐步细分,金融抑制的逐步改善,将有更多的基础资产类别成为银行理财产品的可选择标的。
2014年我们预计央行中性偏紧的货币政策不会改变,通过资金价格中枢逐步抬升来引导实体经济去杠杆、去产能的宏观政策目标不会改变。总体来看,流动性偏紧、资金价格抬升是一个趋势。货币市场应有较好的投资机会,但需要紧密关注流动性风险;债券市场、股票市场难以有较大幅度的交易性投资机会;非标资产受到社会融资需求的刺激,仍将会保持较快的增幅,如果同业业务监管规则发生较大改变,银行理财业务仍有可能会通过各种业务创新来满足融资需求,例如对接资产证券化、区域集合票据、理财融资工具扩容等等。
同时,我们也关注到中国资本项目下的人民币可兑换进程将会加快。人民币国际化的背景下,将有更多的企业客户、个人客户需要交易性的理财产品,银行金融机构能否提供全方位的跨境的金融产品包将成为此类目标客户的营销重点。银行作为国内最大的资管产品提供方,完全可以依托于资金业务的平台,创设出更多整合境内境外资源和政策差异的理财产品。
最后,银行金融机构、非银金融机构、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以及新近崛起的互联网金融在大资管领域的良性行业竞争,将进一步丰富境内外基础资产的选择以及结构化设计的种类,进一步对资产管理人的IT系统支持、数据管理、交易防火墙设置、信息披露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平台提出更高要求,有利于为投资人提供更多样化的资产配置组合,更有利于对投资人利益的保护以及知情权的保护。
特别是互联网金融倡导的客户体验,对于银行理财产品的研发理念将产生巨大的冲击。如何将精细化的客户体验与资产端的风险管理相结合,将是一个巨大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