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丹丹
一个五年前酝酿的机制,今天终于随着新金融浪潮般的发展应运而生。
国务院日前批复同意,由人民银行牵头建立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包括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银监会主席尚福林、证监会主席肖钢、保监会主席项俊波以及外汇局局长易纲等,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坐在一起,协调综合经营、跨市场的金融创新等。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制度,联席会议肩负六项职责和任务:其一,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政策之间的协调;其二,金融监管政策、法律法规之间的协调;其三,维护金融稳定和防范化解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协调;其四,交叉性金融产品、跨市场金融创新的协调;其五,金融信息共享和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的协调;其六,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早在2008年8月,央行“三定”方案就明确,在国务院领导下,央行会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以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形式,加强货币政策与监管政策之间以及监管政策、法规之间的协调,建立金融信息共享制度。
这次建立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也是时事所迫。
近年来,包括信托、理财、互联网金融在内的新金融的发展模糊了各金融子行业间的界限,国内机构的综合经营、交叉经营在扩大,对当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体制造成冲击。同时,新金融的发展增强了货币政策传导渠道的复杂性。
“我国的分业监管模式和金融市场的变化态势间有一些不太协调,因此要不断完善金融监管体制,提高监管部门的综合监管能力。”一位不愿具名的权威人士称,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旨在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协调,保障金融业稳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