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

银行前职员涉嫌非法集资千万元

2013年01月19日 07:20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李婧暄)近期银行纠纷频现,除了银行被指代销产品存在误导被告上法庭外,还有涉嫌非法集资。近日,多位客户聚集在另一国有银行上海分行门口声称该行原普陀支行信贷科科长被指“利用职务之便借取多名客户资金高达千万元并卷款而逃”。

  据了解,该行上海某支行信贷原科长刘遥涉嫌民间融资,金额高达上亿元,后资金链断裂,目前被警方控制。根据媒体报道,该行上海分行方面随后表示:“我行对刘遥在本行工作期间经手的业务进行了全面核查,未发现与本行业务有关联情况,属于其个人行为。本行将积极配合警方调查此案。”

  据相关聚集的客户介绍,事件中涉及到两名关键人物,除了该行的员工刘遥,还有温州银行上海分行前员工徐某。事件涉及的资金总计5笔、共1280万元,其中最高为440万元。

  根据相关报道称,2009年至2012年12月,温州银行上海分行职员徐某利用职务之便,以其银行贷款客户需要过桥资金为由,多次向多名受害人借取资金高达数千万元。徐某将这些资金借给了涉事国有银行信贷科长刘某,以助其归还高利贷的本息。

  据了解,目前该行上海分行已经给出了相关回应:“近日,本行接到反映,称本行原普陀支行员工刘遥(已离职),有以个人名义向他人借款的现象,因未按期还款而引发债务纠纷。我行对刘遥在本行工作期间经手的业务进行了全面核查,未发现与本行业务有关联情况,属于其个人行为。本行将积极配合警方调查此案。”

  银行监管面临挑战

  据了解,有借款人表示已向司法部门报案,案件进展仍在受理过程中,但目前尚未立案。有律师表示,事件中,相关银行存在一定疏于监管的责任。但由于其借款的最终行为属于个人行为,所以很难定性银行存在连带责任。

  纵观近期发生的事件,银行原职员“出事”已并非个案。2012年,银监会专门下发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评监管指引》明确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评指标应包括五大类:合规经营类指标、风险管理类指标、经营效益类指标、发展转型类指标、社会责任类指标。

  有业内人士指出,在越来越严格的监管要求下,银行内部的自我监管和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都显得任重道远。“银行员工手上资源多,有时候打着银行的旗号在8小时工作之外的行为成为了监管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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