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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房贷新规下周执行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05日 07:53  北京娱乐信报

  统一调整 不需要申请

  仇兆燕

  信报讯(记者仇兆燕)苦等了多日后,工行的存量房贷利率优惠细则终于在贷款人的翘首期盼中正式出炉。昨日,占据京城房贷市场份额第一的工行对外宣布,本月10日对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利率下浮比例进行统一调整。

  满足两条才享受优惠

  根据工行的细则规定,贷款人只要满足上述两项规定,即2008年10月27日前发放的执行基准利率0.85倍的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在近2年内没有连续2期(含)以上违约记录、在工商银行其他贷款无不良记录,就可自2009年2月10日起享受0.7倍的优惠利率。

  工行称,目前各项相关工作已经就绪,届时通过计算机系统对符合条件的房贷统一调整。工行有关负责人说,工行本着服务客户、方便客户的原则,合理简化业务处理流程,对此次利率调整不采取客户到工行网点逐一申请办理的方式,而是通过计算机系统对符合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统一进行调整。

  此外,针对因特殊原因存在历史不良信用记录而无法享受此次优惠利率调整的借款人,工商银行推出了特别处理措施,即借款人已经正常还款、最近还款日前24个月内没有连续2期(含)以上违约记录、在工商银行其他贷款无不良记录的,亦可向贷款经办行提出书面申请,贷款经办行在分析判断借款人违约原因、归还贷款能力、借款人履约承诺等基础上,可对其贷款利率下浮比例进行调整。

  首家做出“罚劣”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工行在承诺“奖优”的同时,也首家做出了“罚劣”规定。工行表示,为严格借款人信用管理,对于此次调整后享受优惠贷款利率的客户,如在未来还款期间连续违约2期(含)以上,工商银行将取消对该客户享受0.7倍的优惠利率。

  由于每个贷款人的情况各不相同,因此建议工商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可向贷款经办行具体咨询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及相关事宜。

  据了解,符合条件的房贷借款人超过百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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