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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正式发布存量房贷优惠细则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05日 03:57  新京报

  本月10日起执行;借款人满足两个条件,房贷利率可自动转为七折

  本报讯 (记者殷洁)昨日,工商银行的存量房贷利率优惠政策正式对外公布,从本月10日起,符合优惠条件的工行贷款人将自动执行七折利率优惠。具体是指去年10月27日前发放的执行基准利率0.85倍的个人住房贷款,无不良记录借款人可自本月10日起享受0.7倍优惠利率。

  满足条件自动转7折

  根据工行给出的细则,在2008年10月27日前发放的、执行基准利率0.85倍的个人住房贷款,如果借款人在近2年内没有连续2期(含)以上违约记录,在工商银行其他贷款也没有不良记录,可自2009年2月10日起享受0.7倍的优惠利率。

  此外,为引导客户建立和维护良好的信用记录,工行针对因特殊原因存在历史不良信用记录而无法享受此次优惠利率调整的借款人推出特别处理措施。

  “有一些消费者可能在2月10日不能满足2年内没有2期以上违约记录的要求,但是已经正常还款,在2月10日之后的几个月还能满足条件的,之后也可以向工行贷款经办行提出书面申请。”工行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贷款行在分析借款人违约原因、归还贷款能力、借款人履约承诺等条件后,可对其贷款利率下浮比例进行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工行在承诺“奖优”的同时,也首家做出了“罚劣”规定。工行表示,调整为七折利率的贷款人,在未来还款期连续违约2期(含)以上的,将会被取消七折的利率优惠。

  符合条件的超百万户

  到目前为止,工行也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最后一家公布优惠政策的银行,工行的“慢动作”引起了不少贷款人的追问。工行相关人士表示,此次利率调整没有采取客户到工行网点逐一申请办理的方式,而是通过计算机系统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房贷统一调整。“需要一个个去审核客户的资格,业务量比较大。”

  该人士表示,目前工行的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可向贷款经办行具体咨询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及相关事宜。据了解,符合条件的房贷借款人将超过百万户。

  不过一位在工行贷款的李先生向记者抱怨,还款日在2月10日之前的,也就要等到3月份才能按照新的利率优惠执行。“工行推迟了10天执行,要少损失不少钱。”此前,工行曾下发内部文件,原定于2月1日实施上述房贷优惠政策。

  事实上,存量房贷利率是否必须“七折”,央行并未做硬性规定,而是由银行自主确定。从去年10月27日央行颁布新政后,各家银行“迟迟不动手”,今年1月初才由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拉开了打折的序幕。

  “对于银行本身来说,利率从‘八五折’打到‘七折’,导致银行盈利大幅减少,也是大银行迟迟不愿意推出优惠的原因。”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几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房贷业务量占全部贷款比重一般为10%左右,存量房的利率优惠会直接导致盈利减少。同时整个房地产市场还处于一个调整期,成交量低,新增的房贷量暂时也难以弥补利润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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