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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起执行,优惠人群只需符合两个条件:已执行8.5折折扣,2年无贷款不良记录
晨报讯(记者 杨莉通讯员王媛) 昨日,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营业部相关人士透露,接中国工商银行总行通知,从2月1日起,该行将对符合条件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进行批量调整,实行下浮30%的优惠政策。
据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营业部相关人士介绍,凡在2008年10月27日以前在该行取得住房贷款、目前仍有余额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可享受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30%的优惠利率,但是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其一是借款人该笔个人住房贷款已经执行基准利率下浮15%;二是自利率下浮比例调整日算起,借款人该笔个人住房贷款前24个月内无连续2期(含)以上违约记录(贷款存续期不足24个月的,从贷款发放时起计算),借款人在工商银行的其他贷款无不良记录。
如符合条件,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则无需提出申请,该行将于2月1日起对贷款利率按照统一标准进行机内批量自动调整。
据介绍,对于2008年10月27日以后发放的符合上述条件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即日起可向贷款经办行提出书面申请,经核准后,享受基准利率下浮30%的优惠,利率调整由贷款经办行逐笔变更。
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工商银行贷款客户很多,此举可省去了申请、审批、调整等一系列办理手续,可谓一举两得,既极大地方便了客户,节省了时间,也大大提高了该行的工作效率,有效地解决了客户集中到银行柜台办理的难题。
【提醒】
违约还款两次取消优惠
在推出利率优惠政策的同时,该行还规定,对于已享受优惠利率的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如在剩余还款期内连续违约2期(含)以上,该行将取消贷款优惠利率,并按照原合同规定计收利息和罚息。
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营业部的有关负责人提醒借款人一定要按时还款,珍视个人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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