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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北京深圳成都四地存量房贷新政大起底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3日 11:38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陈珂 胡琼 黄惠敏 杨斌 发自上海、北京、深圳、成都

  “房贷新政”于去年10月开始实施后,四大行关于存量房贷优惠利率的措施终于在今年第一天出台。

  据《每日经济新闻》日前对上海、北京、深圳、成都四地多家商业银行的实地调查后发现,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操作“乱象”后,目前上海、深圳、北京等地的银行,对于客户能否享受7折利率优惠的标准已经趋向统一,但成都地区仍然“雾里看花”。

  在调查后,本报为广大客户理出了各家银行的标准,以帮助客户在向银行申请7折利率或者转按揭时做出正确判断。

  上海——

  “现有商贷余额”成门槛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日前走访了沪上各主要商业银行网点,发现虽然各家银行对利率下浮30%的要求有差异,但大的原则基本一致,“首套房”、“信用记录”、“房屋面积”、“现有贷款余额”必须符合要求,才有可能获得基准利率0.7倍的优惠。

  大额存款可“曲线救国”

  以农行和上海银行为例,只要是首套自住房,原存量房贷以0.85倍基准利率执行,且商业贷款在30万元以上,信用良好,将由银行自动为其调整至7折利率。

  对于 “信用记录”的具体要求,各银行均表示,只要不是过分欠款,一般不会成为申请7折优惠的障碍。其中,建行和兴业银行的标准比较有代表性。建行要求客户必须在近两年内没有拖欠两期以上还贷,不存在违约,不存在两笔以上未结清房贷。兴业银行的要求是,两年内不存在8次以上的逾期还款记录。

  另外,华夏银行和兴业银行对存量贷款客户房屋的总面积提出了不高于140平方米的要求。

  不过据《每日经济新闻》了解,“首套住房”、“信用记录”、“房屋面积”只是各银行的“基本标准”,当前真正“卡”住很多客户,是“现有商贷余额”(非公积金贷款)。

  一般情况下,银行都只要求存量房贷客户的商业贷款总额不低于30万元,而华夏、中信银行要求存量房贷客户的贷款总额需达到50万元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上述条件有的无法达到,客户还可以通过办理大额存款的方式 “曲线救国”。也有部分银行提出“购买理财产品”、“办理信用卡”等附加要求,但大多数银行称,这些附加条件并不强求,银行也会根据客户过往对银行的“贡献度”破格处理。

  转按揭需考虑多种成本

  由于各家银行对下浮利率的要求不一,在原银行无法享受利率下浮30%的客户,可以通过转按揭享受7折利率。

  由于部分银行对转入客户有“附加条件”(比如不得提前还款),所以客户在转按揭前,必须综合比较利率优惠与提前还贷等多种成本。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由于7折利率优惠是政府针对目前的房地产市场给出的特别优惠,目前执行期限到今年年底,明年情况尚且未定,因此购房者要仔细衡量转按揭成本。

  从转按揭绝对成本看,现在银行一般不对购房者收取服务费用,但担保费、评估费、抵押费、公证费等仍然不可避免。一笔30万元的房贷转按揭,费用基本上在数千元。

  需要指出的是,按照约定,市民办理提前还款,有些银行会在合同中给出严格的条件,市民在办理前先要看清楚自己的贷款合同。对于固定利率的贷款客户,则要按合同约定向银行支付提前还款的违约金,部分银行是按照未还款金额的5%左右支付。

  另一方面,兴业银行中国银行等会限制“转入”客户提前还贷,其内容大致相同——在3年内不得提前还贷。该类“附加条款”规定,如果届时客户要提前还贷,则第一年要付出提前还贷总金额3%的违约金,第二年则要付出提前还贷总金额2%的违约金,第三年要付出提前还贷总金额1%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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