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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十大不合理 就在你我身边(2)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5日 11:57 新闻晨报

  不合理6

  银行卡遗失后遭盗刷责任自负

  侵权案例李先生的银行卡遗失,次日发现后到银行挂失,发现已被消费15000元。银行表示,李先生的卡是挂失前被消费的,责任应该由商场和李先生本人承担。

  律师点评:持卡在商场购物,商场需要核对签名,商场需要承担责任。但银行是委托人,商场是代理人,银行有提醒商场核对签名的义务,因此应该由商场和银行共同承担。

  不合理7

  透支几分钱交数十元违约金

  侵权案例金先生用

信用卡消费时,透支了300元,还款时存进400元。可他忘记当月电话费超过了100元,如此又透支几分钱。因为这几分钱,他在月末被银行通知要缴20元违约金。

  律师点评:储户因透支缴纳违约金是应该的,但几分钱就缴纳20元显然是霸王条款。

  不合理8

  对小额存款收取管理费

  侵权案例刘先生在银行交了5元工本费,存了98元人民币。一个月后发现存折内钱少了。原来是银行每个季度向存款低于300元的储户收取3元管理费。刘先生认为,当初和银行签的格式合同中并没有说明要交这些费用,银行应退还被扣费用。

  律师点评:储户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中,并没有对“存款低于300元的储户收取管理费”的条款。而合同生效后擅自改变合同的行为属于违法。

  不合理9

  柜台操作出错储户埋单

  侵权案例李女士在银行存入100元,进行密码设置时,重复输入两遍后被告知设置成功。此时,电脑再次发出输入密码的提示音,第三次输入时,被告知输入错误,要交纳10元的手续费,钱款被冻结,7日后才可被解冻。因为工作繁忙,过了四五个月,李女士再去这家银行办理解冻取款,却被告知丢失挂失申请单需要重新挂失,又交纳了10元挂失费。经查询,她发现被银行扣除了3元的小额账户管理费,如此一共损失了23元。

  律师点评:如果是电脑自动提示输入密码,就应该在储户输入错误时作出相应的提示,这应该不存在技术上的问题。但通过银行柜台职员的提示输入密码,就极有可能侵犯到储户的利益,密码输入是否错误对于储户来说是个谜。

  不合理10

  外币定期储蓄角分不计息

  侵权案例林先生自1998年12月起在银行存入1338.09美元,于2001年3月16日将存款取出。按规定,银行应支付利息127.418美元,结果却少付了0.058美元。银行解释说,是由于外币定期存款角分不计息。

  律师点评:银行违反了我国《商业银行法》存款有息的原则,储户存进银行的钱款,每一分都是储户的资金,都应该算利息。况且,每个顾客都有“零头”,庞大的顾客群的“零头”就非常可观,那给银行带来的收入应该属于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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