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恩照案出现新证据 其亲属涉嫌收受大量贿赂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 11:06 和讯网-《财经》杂志 | |||||||||
原告援引《反诈骗腐败组织集团犯罪法》,再度起诉涉案的美国金融软件公司Fidelity信息服务公司 [网络版专稿/《财经》特约记者李昕发自美国华盛顿]曾经在2005年初轰动一时的中国建设银行前董事长张恩照美国涉讼一案,日前又有新进展。3月6日,该案已转至佛罗里达审理,原告此番提出了更多新证据,其中部分证据称张恩照亲属在建行与美国一家金融软件
2005年3月16日,重组上市进程中的中国建设银行董事长张恩照突然辞职。根据《财经》调查发现,这是由于他在美国加州的一场民事纠纷中被指控受贿。原告是一家名为Grace & Digital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下称G&D)的公司,称建行在向美国Fidelity信息服务公司(下称FIS)巨额采购一套软件管理系统时,后者多次通过张恩照的密友邹建华及香港长达科技有限公司(下称Prosten)向张恩照行贿。 一年以来,此案的审讯因为管辖权等原因,在美国加州的蒙特雷县高等法院、北加州联邦法院和佛罗里达联邦法院之间一直做“公文旅行”,直至2006年3月6日,G&D正式在佛罗里达州起诉FIS等六名被告,为争取其超过5000万美元的中介费开始新一轮法庭较量。 在原案“合同违约、违反美国《海外腐败行为法》(FCPA)”基础上,新起诉书指控FIS亚太业务执行董事约翰·黑利(John Haley),FIS国际业务总裁吉姆·威尔逊(Wilson)和FIS驻华代表张冲(Felix Tsung Chang)还涉嫌违反“《反诈骗腐败组织集团犯罪法》(RICO)”。根据这一法律有关条款的规定,如果胜诉,原告可望获得三倍惩罚性赔偿,获得1.5亿美元以及律师和诉讼费用。 原告G&D公司在取证过程中从被告FIS处获得了数十万页的内部文件和相关通讯记录,自此,大量关于FIS、张恩照以及中间人邹建华交涉的细节浮出水面。这一证据勾画出两年间FIS如何逐步接近张恩照,并期望借此关系向建行出售其银行系统软件的过程。 起诉书中说,邹建华自称是张恩照20年的朋友和邻居。2002年1月,张恩照出任中国建设银行行长。2002年5月,在与FIS的初步接触后,邹建华开始为FIS和张恩照牵线搭桥。截至2005年3月张恩照离职之前,经由邹建华提交,并经FIS驻华代表张冲核实,黑利和威尔逊签字的报销单据总计17万多美元。其中包括张恩照及其妻儿的旅行机票、住宿费用和大量餐饮、娱乐和礼物发票,也包括其他建行前高官及家属的类似开销。此外,原告还指控FIS经中介长达科技公司向张恩照行贿,总额105万美元。对此,原告方尚未举出确凿的书面证据。 针对原告提起新的一轮诉讼,被告方FIS公司已经向佛罗里达州联邦法院提请驳回。FIS认为,G&D的讼案并不符合《反诈骗腐败组织集团犯罪法》的管辖范围,其指控的“贿赂”行为也与它声称遭受的中介费损失没有因果关系,从而希望从诉讼程序角度再次击败G&D的指控。 此外,FIS否认曾向张恩照行贿,并称上述105万美元是支付给长达科技的正常中介费用。针对大量报销的单据FIS则没有直接回应,认为作为上市公司的建行理应对邹建华和张恩照的关系展开内部调查。 《海外腐败行为法》和《反诈骗腐败组织集团犯罪法》中均包含刑事条款。据《财经》了解,美国证监会和司法部已于去年7月就此案展开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