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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银行第一大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 09:50 和讯网-《财经》杂志

  本刊记者 段宏庆 于宁 何华峰 郭琼

  实习记者 历志钢 /文

  96张汇票离奇被盗

  2006年2月11日,星期六,农历正月十四。

  兴奋亦疲惫的人们显然还没有完全从春节长假中苏醒过来,因此很少会注意到当日刊发在全国银行系统机关报《金融时报》第六版上的一则“紧急声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双鸭山分行四马路支行宣布,“00720041”等34张承兑汇票作废。

  看似寻常的声明背后,是一场注定要震惊黑龙江和山东省银行系统的轩然大波。

  四天之前,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莱芜市钢城支行(下称莱钢建行)在处理一笔兑付期限已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共计五张,票面金额4890万元)时,要求作为出票行的中国银行黑龙江双鸭山分行四马路支行(下称四马路中行)予以付款。然而出乎意料,对方竟称四马路中行账上并无相应的出票纪录,该笔汇票实属盗用!

  事后看来,这只是原四马路中行行长胡伟东操作下诸多账外账中的一笔。并非巧合的是,就在案发之际,胡伟东刚刚调至中国银行双鸭山分行任

零售业务部主任,并拟在春节后调任中国银行黑龙江分行七台河市勃利县支行行长。

  案发之后,胡伟东及四马路支行副行长王林,业务员沈洪泽、杨晓平、赵伟泽等五人迅速被捕。

  2月25日,这批汇票的出票人——集贤县富强粮油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朱德全(一些文件上误作朱德权)亦在长春市落网。

  有关调查人员很快发现,以“朱德全”名义盗用的汇票远不止上述五张,金额更是令人瞠目——自2003年3月起,朱德全先后以各种名义,从四马路中行盗用承兑汇票96张,滚动金额达9.146亿元,其中56张贴现后、兑付期之前以现金偿还;其余汇票贴现金额达4.325亿元。除上述莱钢建行的五张汇票,有34张票据总计3.25亿元在山东济宁建行和农行贴现;其余汇票是否贴现、流转至何处,尚不明朗。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通过贴现盗取的大量资金,已被朱德全用于贸易往来和期货投机,后者更酿成了巨额亏损。

  在这一背景下,“紧急声明”之含义一目了然。四马路支行宣布34张汇票作废,是试图以公示的形式杜绝汇票继续流转的可能性。

  当然,贴现行有关人士告诉《财经》,相关票据盖有中行的公章,各种要素俱全,其真实性勿庸置疑,只是绕过了中行的财务系统,在体外循环而已。

  2月15日,山东省济宁市公安局向济宁市各银行发布预警信息,称上述中行宣布作废的34张银行承兑汇票中,有27张由建行济宁分行贴现,金额总计2.57亿元;另外七张在农行济宁分行下属某支行贴现,涉及金额6790万元。济宁建行和农行合计贴现3.25亿元。

  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企业出票人签发的、委托银行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该票据可以多次背书转让,可以贴现,也可以挂失止付。

  在一定意义上,银行出具承兑汇票,相当于发放短期贷款(不超过六个月)。承兑汇票被盗后,持票人即可在其它银行贴现窃取资金;而开出汇票的承兑行必须承担承兑义务,倘不能及时回款,对承兑行即形成了事实上的坏账。

  继2005年初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资金被盗案(参见《财经》2005年第2期“一个行长的失踪”,下称河松街中行案)后,时隔一年,又一起基层银行巨案呈现在人们面前。

  与河松街中行行长高山通过背书转让盗取银行存款不同,四马路中行案中采取的汇票诈骗手法更具普遍性。早在2001年起,通过承兑汇票从银行套取资金投机股市的行为一度十分猖獗,并经历过一次全行业整顿。

  在银行系统,银行承兑汇票向来视同现金管理,其出票、贴现和承兑,在一家银行内部和银行之间都有着严格的监管和复核系统。然而,四马路中行先后开出的96张承兑汇票却如隐形一般,从容摆脱了内外监管,安然无恙地体外循环长达两年之久。

  更令人拍案惊奇的是,所有参与这一巨案策划组织的,均是当地土生土长、举止粗豪的银行基层支行负责人和私营业主!

  这起96张银行承兑汇票大案曝光,从另一方面也说明,中国银行当前进行的重组改革正在发挥出威力,长期隐藏于监管死角的罪犯们已无所遁形。事实上,四马路中行案件被揭出,正是河松街中行案发后,中行强行推动轮岗制的结果。随着中国银行改革的层层推进,大案要案再度引爆,也许正在宣告基层行缺乏约束时代行将结束。

  汇票“隐身术”

  地处中国“东北的东北角”,黑龙江省双鸭山市素以产煤和产粮著称。南北向的新兴大街与东西向的四马路交汇处,构成了这个工业城市的“中央商业区”。全市最高的建筑——14层的名苑大厦坐落于此,本城所有银行也都在这里设有支行。

  处于风暴眼中的中国银行四马路支行,就坐落在新兴大街与四马路十字路口的东南侧。四马路中行门面齐整,一层是敞亮的营业厅,楼梯对面墙上挂着一面大镜子,算是2005年庆祝四马路支行成立十周年的匾额。

  “四马路中行一直是一家先进支行,但这么小的基层行有数目这么大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居然没有引起分行重视,实在令人难以理解。”哈尔滨银行界一位人士对此不无惊讶。

  一般来说,空白银行承兑汇票在分行一级进行保管,像中国银行四马路支行这样的基层行,只能根据使用量到分行去申领,且申领必须填报要求出票的客户情况以及使用目的。而一张有效汇票的开出,必须具备一些要素,包括日期、金额(大小写)、出票人及其账号名称、收款人账号名称;出票企业一栏,要有企业全套印鉴和法人代表名章;更重要的是,还要有承兑行汇票专用印鉴和经办人名章。

  按银行内部规章,汇票一经开出,上级银行就会对汇票交易进行核查监督。同时,针对前来贴现的汇票,贴现行必须仔细查询,与出票行确认其真实性;针对大面额汇票(100万元以上者),还需要到出票行实地复核。经过层层设防,虚假或盗用银行汇票的情形很容易被拆穿。

  然而,在四马路中行案中,这一系列监控措施如同被绕过的“马奇诺防线”,全无用武之地,其关键就在于银行内部人士的串谋。

  据《财经》记者采访获知,四马路中行案的基本操作程序必然包括以下步骤:

  ——实际把持支行的胡伟东等人向其上级银行谎报票据作废,截留空白汇票。按照规定,凡作废的票据都应该装订回收,不能流失;但在现实中,这方面的管理往往被忽略。汇票既经作废,上级行便不再对其实行监督;

  ——四马路中行将空白汇票填好某企业名称、金额并盖章后开出,任其到其它银行贴现融资。这些汇票就此流入银行监控,实则形成了四马路中行的账外账;

  ——当贴现行前来复核时,出面认可的正是四马路中行这些始作佣者;

  ——汇票到期承兑,则由相应企业出面予以偿还,完成体外循环。

  上述顺序只是一种理想状况,实际操作中顺序倒置一下亦属无妨。

  这一违规操作的风险是不言而喻的。一旦企业资金链断裂,即会给出票行带来巨大亏损。为了掩盖坏账,银行往往会饮鸩止渴,继续盗用汇票“以新偿旧”,然而,这只能带来更大的损失。

  现实操作中,四马路中行正是如法炮制,滚动出票金额达到9.146亿元。案发时,朱德全所控制的企业未偿金额还有4.325亿元之巨。

  不难看出,这样一套盗窃计划得以完成,意味着银行内部监控系统的整体瘫痪;银行方面至少需要支行行长、主管财会的副行长、汇票保管人员、银行印签持有人员共同参与作假;如果其中一人举报,问题则立刻曝光。从事后四马路中行被批捕的人员构成来看,恰好是这样一个班底。

  “(对这一事件)我们没有责任。”建行山东济宁分行梁山县支行公司业务部客户经理刘超飞表示,他们贴现前对汇票进行的例行查询中,并没有发现任何问题。按照惯例,一家银行在收到汇票后,进行贴现之前会向出票行发出查询,这可通过传真、邮政快递或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等方式进行。

  农行梁山县支行的一位人士也表示:“去四马路中行查询,柜台人员都会在查复书上盖章,表明汇票是中行签发的,有的汇票上还有四马路中行副行长王林的签字。”

  然而,专家认为,尽管有四马路中行内部的全力伪装,如果各家贴现行均遵从审慎原则,拆穿其“西洋镜”仍并非没有可能。

  “首先,一个经济并不发达地区的县级支行接连不断地开出3亿元的票据,凭直觉,可信度就不大。其次,像朱德全掌握的这种名不见经传的小企业,贴现如此巨额的资金更加可疑。因此,贴现行在控制风险、业务操作流程,包括对资金流向的监督,可能都有疏漏之处。”一位长期从事票据工作的银行人士对《财经》说。

  此外,这一“完美盗窃案”在承兑环节也存有“瑕疵”。专家们指出,由于四马路中行开出的汇票属于账外经营,在承兑时,如果通过中行的资金划转系统,从专业备付金账户划转,原则上就可能被上级行跟踪察觉。因此在票据到期后,朱德全多次直接向贴现行偿还现金的方式,对此贴现行应当有所警觉。

  当然,杜绝通同作弊,最为直接的办法还是强制“轮岗”,使得基层行长不能一手遮天。事实上,中行正是吸取了河松街中行的教训,推行轮岗制,才发现了这一运转了两年之久的账外账。

  与高山一样,原四马路中行行长胡伟东一直是黑龙江中行的“优秀员工”,屡次提拔都被“婉谢”,只是在此次强制轮岗后才被离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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