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逃金融大盗终审维持原判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 02:21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挪用公款4亿多元、潜逃泰国多年后被引渡回国受审的陈满雄、陈秋园夫妇挪用公款案11月15日在广东省高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决: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被告人陈满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陈秋园有期徒刑14年。 陈满雄、陈秋园夫妇原分别是中山市实业发展总公司的经理和法定代表人。1993年10月至1995年5月间,二人在澳门葡京赌场赌博欠下赌债后,与中国银行中山分行存汇科科长冯
陈夫妇二人除了将挪用的巨款花在赌博上,还将钱用来还债。此外,他们还将挪用的巨款用作畏罪潜逃的“盘缠”。 1995年6月8日,陈满雄夫妇因涉嫌贪污犯罪被立案侦查,应中国有关方面的要求,泰国清迈警方2000年9月1日凌晨采取行动,逮捕了在当地蛰伏5年的陈满雄夫妇。2002年12月26日夫妇二人被引渡回国,当日被执行逮捕。 据新华社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