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可转让存单成为央行正式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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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 03:09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郭茹 胡进之 发自上海 一直为银行所期待的大额可转让存单(CD)的推出事宜可能已于近期摆上了央行的案头。 据知情人士透露,央行最近召集商业银行相关负责人召开了一个临时座谈会,就几个
该人士透露,此次座谈会主要讨论了同业存款管理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固定化两个问题,大额可转让存单是作为同业存款议题的内容之一来讨论的。 大额可转让存单是银行发给存款人按一定期限和约定利率计算,到期前可以在二级市场上流通转让的证券化存款凭证。 该人士表示,大额可转让存单肯定是要推出来的,但之前还有很多准备工作要做,比如利率如何定、对商业银行负债的统计口径等问题还需要明确。而央行此次只是征求意见,具体何时推出还不确定。 央行在年初发布的《2004年第四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曾明确提出,将“发展长期负债工具,推动金融机构发行大额长期存单,开展对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及企业融资券等短期债务工具的研究工作,增强金融机构负债调节能力”。 当前的市场环境下,资金运作压力加大的各商业银行对发行CD的期待正变得有些愈来愈迫切。 今年以来,宏观调控的紧缩效应使商业银行的贷款发放增速变慢,但在银行存款仍不断增加的情况下,银行的资金不得不大量堆积在货币市场上,其直接后果就是推低了市场收益率,并使银行面临存款成本和收益倒挂的局面,对于被动性存款的增长银行变得非常无奈。 但如果可以发行CD,商业银行将增加一个有效的主动负债的工具,并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银行的资金运作压力。 华东师范大学商学院潘英丽教授指出,CD作为银行的主动负债工具,是银行进行资产负债管理的主要办法。以前是银行根据存款情况来发放贷款,而有了CD后,银行就可以根据贷款客户的需要来安排发行相应期限、相应额度的CD,这样可以大大增强银行管理负债的主动性。 推出CD还有望推进我国的利率市场化的进程。 中信证券的一分析人士表示,汇改之后,央行下一步的目标将是利率市场化,这一进程将有可能以CD的推出作为突破。 我国商业银行从1986年起曾发行过大额可转让存单,当时利率比同期限银行存款上浮了10%,但后来又降低到5%,最后又降为零。1993年累计发行500多亿元,但基本是向公众个人发行,而且始终就没有形成一个二级交易市场。 上述中信证券人士表示,当年CD产品没有发展起来的主要原因就是可转让问题不能解决,并存在乱拆借的现象。但现在随着电子转账和银行间市场的发展,这些问题已经可以得到很好的解决,CD推出后可以选择在银行间市场上流通。 “当前的市场环境对推出CD也较为有利。”民生银行资金部一位人士说。 相关链接 大额可转让存单与普通定期存单的不同: 第一,它有规定的面额,面额一般很大。而普通的定期存款数额由存款人决定。 第二,它可以在二级市场上转让,具有较高流动性。而普通定期存款只能在到期后提款,提前支取要支付一定的罚息。 第三,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利率通常高于同期限的定期存款利率,并且有的大额可转让存单按照浮动利率计息。 美国和日本都曾在不同阶段选取了可转让大额存单,作为利率市场化的一个突破口。1973年,美联储准许所有大额CD不受“Q条例”(美国在1929年至1933年大萧条之后开始实施的对利率的管制条例,上世纪80年代才得以逐步取消)的利率上限限制;日本在货币市场发育程度较低、交易品种不丰富的情况下,也是允许CD利率不受临时利率调整法限制,使其迅速成为货币市场的主要交易工具,为利率市场化找到了最佳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