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家银行签署自律公约 权益受损将实施同业制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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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 09:43 法制日报 | |||||||||
本报北京10月25日讯 记者辛红 中国银行业协会40家会员今天在北京共同签署《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和《中国银行业维权公约》,今后,对不履行相关义务损害银行业权益行为的,签署银行将实施同业制裁。 自律公约约定,银行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客户利益和行业利益,不得以诋毁行业内其他单位的商业声誉、泄露其商业秘密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也不得利用政
按照维权公约约定,维权的范围包括金融债权、经营权、物权和知识产权、名誉权以及其他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40家银行不仅将建立信息沟通和情况通报制度,实施信息共享,还将开展防治、惩戒损害银行业权益行为的联合调研,调查和客观评判损害银行业权益行为人的信用状况,并在维护银行业合法权益的立法、司法建议等方面加强合作。 对损害银行业权益行为的,将实行银行申报、集体认定、同业制裁、统一执行的做法,联合维权的措施包括内部通报、警示通知,必要时采取同业制裁以及公开曝光或投诉。 工行行长姜建清今天呼吁,当前银行尤其应加强在债权管理领域的协同配合,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严厉惩治任何形式的逃废银行债务行为。 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表示,目前,中国银行业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国有银行的股份制改革已经进入攻坚阶段,金融市场将对外全面开放。银行业要以公约为基础,逐步建立行业标准和业务规范,大力推进诚信制度建设,并要主动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维护社会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