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副行长吴晓灵:成立只贷不存的金融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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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 09:59 北京现代商报 | |||||||||
商报讯(记者 苗燕)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昨天表示,发育非存款类金融机构、拓宽金融投资渠道是政府进行金融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她表示,只贷不存的小型金融机构的存在,对于将民间资金纳入资本市场,将起到积极作用。 吴晓灵指出,金融资金的来源主要分为政府、企业与居民,企业是融资户,而居民资金才是资金的供应者,因此,允许储蓄资金自由运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她说,央行最近
据了解,香港目前就存在放债人条例,而四川、贵州、陕西、山西四个省,已率先启动了试点工作。吴晓灵表示,目前客观存在着一些贷款机构,他们正在利用国际上某些金融组织的赠款开展小额信贷服务,现在业务比较活跃的还有100家左右。央行在对其进行扶持的同时,也在加快法规的制定。吴晓灵透露,关于小额信贷机构的合法生存问题,央行与银监会正在制定相关的法规,目前已经有了雏形。 她同时强调说,某些金融机构非法集资的风险是非常大的,央行对于这种现象将严格禁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