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康:银监工作要加强四种能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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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30日 02:54 第一财经日报 | |||||||||
中国银监会昨天发布消息: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近日表示,当前银行业监管工作要努力加强四个方面的能力建设,以更好地推进我国银行业有效监管和改革创新,为促进经济发展提供更加全面的金融服务。 刘明康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着力培养的四种能力分别是:
第一,加强作风建设。监管工作既要坚持严格、依法的原则,又要重程序、讲效率、讲民主。 第二,提高监管有效性。要把推进以资本充足率监管为基础的风险为本的持续监管和加强非现场监管体系建设,作为提高监管有效性的根本措施来加以落实。进一步加强以资本审慎监管为核心的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资产分类准确性与充足拨备水平,促进自我防范、控制和消化风险的能力。适应非现场监管体系建设的新要求,研究改进和完善监管工作流程,提高监管工作效率。 第三,敢于开拓创新。根据新的国际会计准则,有关部门将修订我国基本会计准则中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这不仅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计算、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和风险管理、信息技术等产生直接影响,也对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第四,加强风险分类监管。 刘明康说,当前要着眼于四个方面来加强基层派出机构的建设。一是着眼于提高战略思维能力。二是着眼于强化监管意识。要认真总结过去一些地区银行案件高发、频发的深刻教训,坚持敢于监管、勇于碰硬。三是着眼于增强监管服务意识。四是着眼于落实领导责任。(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