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1697名银行犯罪责任人受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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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 02:01 东方早报 | |||||||||
据9月3日银监会消息,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银行业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上指出,上半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的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共追究有关责任人1697人,其中追究领导责任570人。他还透露,银行业金融机构将被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案件责任人的追究力度,将责任追究制度覆盖到所有部门和所有人员,凡是发生违反责任追究制度规定的都要追究责任,从而让责任追究和问责成为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刘明康表示,在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还追究了相关的两级领导的责任。其中,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行长、山西省分行行长引咎辞职,农业银行也对湖南、天津、山西和西藏四个省、市、自治区分行行长分别给予了引咎辞职、免职、纪律处分等责任追究。 记者获悉,银监会最近还责成有关银行对山西7·28金融诈骗案和1·06河松街支行诈骗案进行了严肃处理。山西7·28金融诈骗案的涉案银行共处理相关责任人员159人。其中,除建设银行山西省分行行长引咎辞职外,交通银行太原分行行长被免职,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也对山西省分行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在中国银行黑龙江河松街支行诈骗案中,中国银行共处理相关责任人员34人,包括对河松街支行负有管理和领导的上一级机构的责任人员9人,处理了黑龙江省分行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13人,其中包括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原行长和三位副行长。 据悉,经过银监会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共同努力,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2005年上半年,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成功堵截率26%,较去年同期上升5个百分点。其中百万元以上案件成功堵截率24.2%,较去年同期上升2.5个百分点。其中,自查发现案件占案件总数的60%,较去年同期提高3个百分点。此外,银行业金融机构还通过各种形式的检查挖掘了一批大案,仅2004年以前作案的案件占案件总数的52%。在此基础上,四家国有商业银行案件数量和涉案金额从7月份开始已经出现下降态势。 刘明康在会上表示下一步银监会将把监管的重心放在信用风险方面。目前,信用风险仍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最大的风险,且信用风险案件具有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十分恶劣等特点。 银监会将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资本约束,用审慎的资本约束业务原则,制止可能出现的盲目扩张。同时,银监会将按照“提高资产分类的准确性—提足拨备—做实利润—资本充足率达标”的监管思路,重点关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拨备、核销、利润和资本充足率状况,建立起防范信用风险案件的长效机制。 刘明康强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务必落实银监会提出的各项措施,确保实现年底各类案件案发率和案发值双降的目标。 早报北京专稿 艾勇 毛明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