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行携手五大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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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 03:45 第一财经日报 | |||||||||
再签出口卖方信贷业务《委托代理总协议》 第一财经记者 郭茹 徐以升 发自上海北京 近日,中国进出口银行在北京陆续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签署了出口卖方信贷业务的《委托代理总协议》,不久还将与中国建设银行签该协议。
《委托代理总协议》是进出口银行与商业银行确立出口卖方信贷业务委托代理合作关系和原则的框架性文件。该协议的有效期为3年,第一次签署大概在6年以前,今年已是进出口银行第二次与国内几家大银行续签该协议。 相对于这几家大型商业银行,进出口银行在国内外的营业网点设置非常有限。在没有分支机构的地方,进出口银行贷款的发放和管理一般通过商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来运作。在总行层面的框架协议签署后,各分支行间也将签署此类协议,这不但可以保证进出口银行贷款的专款专用,同时也为商业银行带来结算、汇兑等各类中间业务,实现双方共赢。 中国进出口银行有关人士表示,委托代理业务是中国进出口银行与国内商业银行合作历史最长的一项业务,是同业间合作的重要纽带。双方以“双赢”为目标,以诚信为基础,信守合同,共担风险、共享资源,以谋求在资产、负债以及中间业务领域更多的合作。 据了解,进出口银行目前在国内设置了6个营业性分支机构和6个代表处,并在南非约翰内斯堡和法国巴黎设置了两个境外代表处。 进出口银行有关人士介绍,目前进出口银行已与国内12家商业银行正式建立了合作关系,与境外的144家银行及其315个分支机构建立了代理行关系,代理行网络遍布100个国家和地区的139个城市。 截至2005年7月末,该行已累计提供出口信贷3856亿元,支持了我国企业1930亿美元的船舶、成套设备等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支持了330亿美元的对外承包工程和境外投资等“走出去”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