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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股权拍卖背后:山东联大成功套现6.4亿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31日 15:40 新京报

  

华夏银行股权拍卖背后:山东联大成功套现6.4亿

    9月6日,华夏银行2.89亿股法人股将实施整体拍卖。此前的2004年12月20日,兖州煤业为山东信佳提供6.4亿元委托贷款。联大集团以持有华夏银行2.89亿股法人股做抵押,但未经国资委行政审批而直接由法院冻结。此次拍卖实为偿还兖州煤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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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大集团拍卖所持华夏银行(资讯 行情 论坛)部分股权之前,其“影子公司”山东信佳已绕过行政审批障碍和众债权人追讨,从兖州煤业(资讯 行情 论坛)手中成功套现6.4亿元

  9月6日上午10时30分,华夏银行(600015)2.89亿股法人股将实施整体拍卖。

  此前的8月15日,承拍方山东银星拍卖公司在《华夏银行法人股拍卖公告》中透露了上
述消息。这是继今年4月15日该项拍卖意外中止后,山东银星拍卖公司“受山东省司法鉴定中心委托”首度恢复拍卖。

  8月22日,兖州煤业(600188)董事兼财务总监吴玉祥在香港举行的公司半年度业绩发布会上表示,此次恢复公开拍卖之标的(即华夏银行2.89亿股法人股),境内外机构均可参与本次拍卖,拍卖底价为人民币8.4亿元。

  需提及的是,此拍卖标的之法定持有人并非兖州煤业,而是山东联大集团。一个背景是,2004年12月28日,兖州煤业向山东信佳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山东信佳”)提供人民币6.4亿元委托贷款,期限为1个月。联大集团对此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1个月后山东信佳无力偿还,山东省高院冻结了联大集团持有华夏银行的2.89亿股法人股。

  作为此次委托贷款纠纷案主角之一的山东信佳,在业界鲜为人知,担保方联大集团也同样神秘莫测。而后者敢为前者承担高达6.4亿元贷款的连带保证责任,足见其关系非同寻常。

  本报记者持续一个月的采访查证,山东信佳为联大集团绝对控股的子公司。联大集团此番决意拍卖所持华夏银行的部分股权,实则已巧妙绕过行政审批的障碍和众债权人的追讨,从现金流相对充裕的兖州煤业手中成功套现6.4亿元。

  6.4亿元委托贷款玄机

  知情人士认为,此案极有可能是委托贷款双方及担保方事先议定:先执行贷款,然后由兖州煤业从法院申请资产保全并冻结目标股份,从而达到质押目的

  被市场炒得沸沸扬扬的兖州煤业6.4亿元委托贷款事件,因华夏银行的一纸公告而曝光。

  2004年12月25日,华夏银行发布公告称,因兖州煤业与山东信佳、联大集团、联大实业有限公司(简称“联大实业”)委托贷款合同纠纷一案,山东省高院对联大集团所持华夏银行2.89亿股法人股实施冻结,冻结股数占其所持华夏银行股数的80.28%,占华夏银行股本总数的6.88%.冻结时间为2004年12月22日至2005年12月21日。

  同年12月27日出版的《上海证券报》,率先对此委托贷款纠纷案进行了报道。

  次日,上市公司兖州煤业发布《澄清公告》称:公司向联大集团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山东信佳提供6.4亿元委托贷款,贷款利率为年利率7%,贷款期限为2004年12月20日至2005年1月19日。为了保证资金安全,经公司申请,联大集团同意,山东省高院冻结了联大集团所持华夏银行2.89亿股法人股。

  此事件引起市场的极大关注和部分投资者的恐慌。可佐证的事实是,上述两公告甫一发布,兖州煤业A股和H股均大幅下跌。一些投资者质疑,上市公司对上述重大事项为何不及时进行信息披露?面对贷款方和担保方如此令人担扰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兖州煤业进行委托贷款的真实目的又是什么?

  纵览《澄清公告》全文,兖州煤业只字未提华夏银行所述的委托贷款合同纠纷一案。另一蹊跷之处是,兖州煤业董事会批准6.4亿元委托贷款于2004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并划转给山东信佳,仅5天时间后,华夏银行即发布公告称,由于合同纠纷,担保方联大集团持有华夏银行的股权被法院冻结。

  一位原联大集团内部人士石雨(化名)告诉记者,从12月20日兖州煤业贷款给山东信佳,到12月28日前华夏银行和兖州煤业先后发布公告,其中的“巧合”很有意思。

  按惯例,兖州煤业通过中国银行济宁分行向山东信佳提供6.4亿元委托贷款时,作为担保方的联大集团需提供担保质押物。兖州煤业董秘办公室一位人士告诉记者,联大集团提供的质押物正是其所持华夏银行的2.89亿股法人股。

  据相关政策规定,任何持有国有股的股东,其所持股数50%以上发生股权变化时,需上报国资委批准。华夏银行的公告显示,联大集团共持有华夏银行全部股权的8.57%,此次拍卖占到80.28%,如质押这部分股权显然需经国资委审批。而履行审批手续对这笔贷款期限仅一个月的短期投资而言,显得太长。

  知情人士认为,此案极有可能是委托贷款双方及担保方事先议定:先执行贷款,然后由兖州煤业从法院申请资产保全并冻结目标股份,从而达到质押目的。

  “这实际上绕开了行政程序,走了一个法院的程序。”业内一位律师评价。

  “影子公司”山东信佳

  工商资料显示,山东信佳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由深圳市双瀛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双瀛”)持有90%的股权,山东省鲁台贸易中心持有10%的股权。据联大集团内部员工王朋(化名)介绍,联大实业就是联大集团的核心企业,完全由联大集团掌控

  没有公开的办公地址,不为外人所知的公司管理层,甚至无法查询其联系电话,作为此案主角之一的山东信佳,始终披着神秘面纱。

  据此前有媒体披露,山东信佳是一家成立于2003年4月的建材批发企业,其在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登记了两个办公地址:一是位于济南泉城路180号的齐鲁国际大厦;二是位于济南历下路138号的凯旋商务中心。

  但据两家写字楼的物业中心负责人透露,山东信佳从来没有在物业中心登记过,更不用说在该处办公。

  本报记者辗转多处查证的工商资料显示,山东信佳成立于2003年4月,法定代表人于晓光,经营范围是建材批准、贸易、电子计算机、钢材、图书、纺织等,公司地址为济南市沥下区舜更路22-1号110室。

  工商资料还显示,山东信佳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由深圳市双瀛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双瀛”)持有90%的股权,山东省鲁台贸易中心持有10%的股权。

  从表面上看,山东信佳和联大集团没有任何关系。但据深圳市工商局提供的资料,深圳双瀛成立于2001年3月16日,注册地址是深圳市福田区奥林匹克大厦第十层F单元,法人代表朱宁宁,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

  深圳双瀛的两个股东分别是联大实业和自然人朱宁宁。两者以货币入资各持公司57%和43%的股权。

  联大实业曾现身于前述6.4亿元委托贷款。据联大集团内部员工王朋(化名)介绍,联大实业就是联大集团的核心企业,完全由联大集团掌控。

  公开资料显示,在山东涉及联大集团的诉讼并非这一起。2004年银监会曾下发《关于15家企业集团及关联企业的通报》,其中对联大集团的评价是:“业务范围较广,对外过度投资和担保”。有市场人士分析,大肆扩张与主业的缺失最终消耗了联大集团积累的大部分资金,而今年的宏观调控则让公司资金链雪上加霜。

  另据公开资料,深圳双瀛和安徽安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简称“安徽安联”)共同设立深圳市安联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安联”)。

  深圳安联成立于2002年3月25日,注册资金为2亿元,其中深圳双瀛持10%股份,安徽安联持有90%股份。

  安徽安联是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2.8亿元,公司与联大集团的法定代表人均为同一人———吴晓梦。

  2002年联大集团将安徽安联60%股权一次性转让给江苏悦达集团。来自联大集团内部的一种说法是,联大集团当时因面临严重的资金危机不得不将其易主。

  另一个细节是,联大集团的控股方山东省经济技术开发中心,还在加拿大设立了双瀛投资有限公司。

  2002年12月13日,山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发布《关于境外企业(机构)投资及年度经营情况境内统计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的通知》称,决定对本省境外企业(机构)年度经营情况统计工作实行属地管理。

  该《通知》罗列的“已设立境外企业机构的省直、中央驻鲁企业按属地关系表”中,直接点明了联大集团和双瀛投资有限公司的从属关系。

  有人士认为,跟成立山东信佳的手法一致,双瀛投资有限公司实际仅是联大集团不方便出面时进行资本运作的一个载体。

  联大投资路线图

  联大集团的员工王朋透露,前期的实体投资因为没有产生太多的效益,再加上吴晓梦一直在北京,联大集团已将投资转向了金融领域

  “吴晓梦是一个很聪明但又不是很张扬的人,比较讲义气。”

  联大集团一位职工认为,联大集团从实体投资转向金融领域,其实就是吴晓梦个人投资意识的变迁。“他是一个善于捕捉并且政治嗅觉非常灵敏的人,从山东到北京,也是他人生的一大转折和人脉关系的极大拓展。”这位职工说。

  吴晓梦,男,1953年1月生。历任山东省鱼台县委办公室秘书,山东省委机关报———《大众日报》的记者、编辑,山东省委组织部组织处二级巡视员。

  记者在济南采访时了解到,联大集团的前身是1987年成立的山东省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当时归口于山东省委组织部,吴晓梦出任主任。

  1988年,山东省人才开发服务中心改组为山东省经济技术开发中心,隶属山东省科协。1990年起又转至山东省经委名下。

  1995年,山东联大集团(后更名为“联大集团”)正式成立,法定代表人一直由吴晓梦担任。

  “联大集团成立以后,吴晓梦经常到北京去,很少能在济南看到他。联大集团成立之初的那几年,我们感到非常惊讶,因为联大集团并没有实体,但对外投资却是大手笔。”原联大集团一位中层说。

  据介绍,当时在联大集团任职的员工多为地方官员的子女,不少人以进入联大集团工作为荣。

  1995年,联大集团在山东枣庄投资4000万元设立合资养猪厂,后因亏损被迫出局;1996年,联大集团控股的山东苍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是经原国家计委批准兴建的中德合作企业,主要生产石膏板,同样因经营不善导致亏损,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联大集团的员工王朋透露,前期的实体投资因为没有产生太多的效益,再加上吴晓梦一直在北京,联大集团已将投资转向了金融领域。

  “早期向金融企业投资存在一定的政策盲区,加上有人脉关系,比投资实体更能显现捷径优势。”王朋说。

  公开资料显示,联大集团1995年投资入股华夏银行,2002年相继参股广发银行、天同证券。此后有媒体指出,西南证券、重庆国投等都有联大集团的身影,甚至包括珠海国利、中国凯利和中关村等资本巨头背后,联大集团同样若隐若现。

  “涉足金融领域之后,对联大集团地位的提升有了很大的帮助。好处是,很多银行或企业认为联大集团有背景和实力,都愿意和联大集团合作。”上述联大集团知情员工说。

  债权人围追下的联大

  联大集团现在已经负债累累,很多企业一直在找联大集团要钱,而银行方面也基本不再为联大集团提供贷款

  位于千佛山脚下的联大集团总部,和其相连的是占地近万平方米的别墅群。知情人士透露,联大集团一些高层就居住在此,其建筑因违规占地到目前为止均没有产权证。

  “从今年一月份到现在,联大集团的养老金都没给员工交纳,公司的银行账号也被查封了。”一位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联大集团目前陷入了有史以来的困境。

  一个细节是,号称拥有数十亿资产的联大集团,连区区3万元的判罚也一直久拖不决。此事原由是,曾在联大集团工作了近10年的一位女职工,因婚后产假而被辞退。这位女职工将联大集团告上法庭,要求支付相关费用。法庭判令女职工胜诉,但一直未能执行。

  联大集团一位中层领导解释,要是有钱早就支付给这名女职工了。

  “联大集团的实力不在于经营什么,而在于能调动更多的人脉关系。联大刚成立的时候,就给人神秘的感觉。”联大集团的职工石雨(化名)告诉记者,自去年底开始,联大集团济南总部和北京办事处连续几个月未发放工资。而在集团成立之初,联大集团所雇佣员工都是有背景的人物,其月薪惊人,少则数千元,多则几万元。

  自2004年起,关于联大集团出事的种种传言此消彼涨。其中曝光的案例之一是,身为天同证券第一大股东的联大集团,将约13.8亿元巨额资金转移至自己名下,而这笔资金正是天同证券的客户保证金。

  石雨告诉记者,联大集团控股或投资的企业有几十家,目前这些企业虽然没有和联大集团脱离关系,但实际上有很多企业根本不听联大集团的调遣。如联大集团某下属企业的总经理,目前名义上还是联大集团高层,但已再未参与联大集团的任何事务。

  来自联大集团内部人士的一种说法是,联大集团拖欠山东省内企业的资金达20亿元,这尚未包括银行贷款。

  知情者介绍,兖州煤业以委托贷款的方式提供给山东信佳的资金,实际被联大集团“拆东墙补西墙”了。因为联大集团现在已经负债累累,很多企业一直在找联大集团要钱,而银行方面也基本不再为联大集团提供贷款。

  股权拍卖一举三得?

  方正证券一位分析师告诉记者,这种一举三得的资本运作游戏手法其实并不少见,毕竟参与者既能成为利益获得者,又可避开政策壁垒

  4月15日,原定准时举行的华夏银行2.89亿股法人股拍卖会,但被山东省高院叫停。

  根据银监会规定,持有商业银行超过5%的股权者欲转让其股权,需要通过银监会的资格核准及认定。熟知内情者介绍,山东省高院原定是先拍卖,然后由中标人向银监会申请办理过户手续,但其后山东省高院叫停拍卖,声称需重新研究相关程序。

  来自山东省高院的消息称,9月6日的拍卖应当能如期举行。联大集团办公室一位人士也介绍,此次拍卖均按合法程序执行,不会出现中止情况。

  山东银星拍卖公司一位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已有几家外资机构表达了竞拍意向。

  原联大集团职工王朋对记者表示,华夏银行股权拍卖的背后,可能没有输家,而是一举三得之良策。

  王朋介绍,通过兖州煤业的贷款,山东信佳和联大集团是各取所需,在这一环节上,华夏银行没有任何损失。

  其次,山东信佳虽无力支付兖州煤业6.4亿元的资金,但依靠联大集团拍卖其所持华夏银行股权,完全可以弥补资金缺口。山东信佳和联大集团可以成功隐退,而兖州煤业的损失为零。

  兖州煤业董秘办公室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联大集团所持华夏银行股权的拍卖价格肯定高于6.4亿元,这对兖州煤业来说不存在损失。

  北京证券行业分析师李春晖表示,多数煤炭企业都持有大量的现金,但在资金的管理及利用率方面不一定到位。从目前来看,6.4亿的委托理财投资者可能也会存在质疑,但对兖州煤业的影响不会很大,毕竟没有形成损失。

  至于联大集团,王朋认为,其不仅有望绕过严格的行政审批,还可通过委托贷款和股权拍卖直接套现6亿余元现金,而且对其他债权人来说,这一过程毫无插手机会。

  “如果不通过委托贷款套现资金,直接拍卖所持华夏银行的股权,联大集团根本躲不过众多债权人的追讨。”一位人士分析。

  公开资料显示,1995年联大集团入主华夏银行时,以3亿元占得华夏银行12%股权。目前联大集团仍以持有华夏银行8.57%的股权位列第四大股东。此次拍卖其中的6.88%股权,即使以起拍价8.4亿元成交,联大集团仍未做亏本的买卖。

  方正证券一位分析师告诉记者,这种一举三得的资本运作游戏手法其实并不少见,毕竟参与者既能成为利益获得者,又可避开政策壁垒。

  本报记者 周颖 山东济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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