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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 有偿查询个人信用信息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31日 11:5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个人征信系统全国联网在即,央行昨发布《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

  今年7月1日,个人信用数据库已在四川联网运行,有信用污点的人将定格在“黑名单”上。想查看自己的信用状况究竟如何吗?中国人民银行昨日公布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自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规定,个人可向人民银行设立的征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有偿使用本人的信用报告。

  已基本实现全国联网

  据了解,《办法》共7章45条,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规定了商业银行、征信服务中心应保障个人信用信息的安全,以及个人信用信息的采集范围、方式、数据库的使用用途、个人获取本人信用报告的途径和异议处理方式等,并明确要求商业银行和征信服务中心不得对个人信用原始记录增加任何主观判断。

  昨日,记者从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证实,今年7月1日,个人信用数据库已在四川联网运行。而到目前为止,全国也已基本实现联网,全国金融机构个人消费贷款90%的信用记录已经入库。

  信息有误可提出异议

  《办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设立征信服务中心,承担个人信用数据库的日常运行和管理。商业银行在审核个人贷款申请、贷记卡和准贷记卡申请,以及个人作为担保人等情况时,可以向信用数据库查询其信用报告。但是,必须取得被查询人的书面授权。记者昨日从成都部分商业银行了解到,他们已在房贷、贷记卡或准贷记卡等业务的申请表中增加了申请人授权银行可查询其信用报告的内容。

  据悉,《办法》明确指出,个人可向征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有偿使用本人的信用报告。个人认为其中的信用信息存在错误时,可通过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或直接向征信服务中心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办法对具体的收费标准未作明确规定。

  数据库内容尚需逐步完善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成都部分商业银行的相关负责人表示,7月1日以后,只要有个人客户申办贷款、贷记卡、准贷记卡等业务时,银行一般都会先查询一下客户的信用记录。

  光大银行成都分行私人银行部的负责人称,由于这个数据库的内容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虽然已经联网,但有的个人信息还不全,使用上只能暂时起到参考作用。

  据称,目前客户在办理贷款方面的业务时,可通过商业银行免费查看自己的信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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