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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银行不应歧视中小储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31日 08:51 新京报

  据新华社沈阳8月30日电 (记者 陈孟阳) 近日,广东某国有商业银行网点不办理3000元以下业务引起储户不满,另外一家国有银行也贴出通知:“周一至周五,只在每天上午9:00至10:30办理1000元以下的现金业务。”这是对中小储户的歧视。作为提供公共服务的银行,什么样的理由都不能成为拒绝为中小储户提供服务或降低服务质量的借口。

  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和其他企业的一个最重要的不同之处是,前者有满足公众某项
普遍需要的义务,而后者则不必。政府部门在批准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成立并运作的同时,也把这项义务赋予了企业,这是政府批准企业成立的一个前提,也是政府保障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

  提供公共服务不能成为经营不善的借口。那些把中小储户当成经营不善的借口的银行更应该从内部多找原因,人浮于事、制度松弛、营销手段匮乏、缺少高级金融人才等常常是经营不善的真正原因。

  国有

商业银行应该清醒地理解“国有”的意义。因为是“国有”,才能长期以来独享垄断地位,因为是“国有”,政府才会注入巨资为其核销巨额不良贷款,改善资本结构。而这一切,需要国有商业银行不断提高其
竞争力
从而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作为回报。国有商业
银行改革
在讲求效益的同时,不能把所肩负的社会责任抛诸脑后,更不要成为只对少数大客户服务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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