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银行诈骗惊现安徽 省银监局发出风险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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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 17:25 新华网 | |||||||||
新华网合肥8月30日电 (记者 方伟阳) 安徽省近期相继出现了两起假冒银行名义进行金融诈骗的案件。为此,安徽省银监局近日发出风险提示,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高度警惕,采取措施防范风险。 7月25日,辽宁大连市一家公司向安徽淮南银监分局举报:“某部队后勤处”称7月19日通过“淮南市商业银行淮滨分理处”电子汇兑26万元货款至该公司账户,要求立即发货。
安徽淮南银监分局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电话号码和银行账号,调查各家商业银行7月19日前后资金结算信息、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信息和电信部门固定电话登记资料。结果发现,“淮南市商业银行淮滨分理处”和“某部队后勤处”均不存在。大连市这家公司通过电信部门114查询到的电话号码系不法分子假冒银行名义注册,银行账户也为虚设。淮南银监分局随即将调查结果向大连市这家公司反馈,及时阻止了这起金融诈骗案。 7月28日,安徽宣城银监分局接到宣城市电信分公司工作人员来电,称有“交通银行”和“商业银行宣城市中心支行”两家单位在114查询台注册了电话号码,分别是“283××××”和“303××××”,地址分别是“南市路43号”和“梅溪路18号”,询问宣城市是否有这两家金融机构。宣城银监分局随即派员调查,发现所谓的“交通银行”和“商业银行宣城市中心支行”均是不法分子凭借假印章申请的电话号码。随后,宣城银监分局以书面形式告知电信部门“这两家银行机构并不存在”,并向公安机关报案。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 安徽省银监局发出风险提示,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金融知识宣传,增强社会公众风险识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时,要求各地银监分局加强和其他部门的合作,取缔擅自非法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并与当地电信部门联系,核查有无利用查询台注册虚假银行电话号码的情况。 安徽省银监局特别提醒,识别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法性不能简单地根据114查询台来判断,而是要看其是否具有银行业监管机构颁发的《金融许可证》、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以及银行业监管机构出具的同意设立该机构的批复。(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