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协会举办企业破产法有关问题研讨座谈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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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 07:19 金时网·金融时报 | |||||||||
本报北京8月29日讯 记者付平报道 今天下午,中国银行业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在京举办了《企业破产法》(二审稿)有关问题研讨座谈会,会议集中讨论了破产财产清偿顺序等问题。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如果立法规定职工劳动债权优先于担保债权受偿,不仅对银行债权有消极影响,而且对金融秩序和社会经济有负面作用。 与会代表认为,实行破产制度既是市场经济竞争的要求,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
与会代表还就银行贷款的抵押率、银行对破产企业的贷款回收率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并就维护破产企业职工权益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会议由中国银行业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执行副主任李琦主持。中国银行业协会副会长刘张君出席会议。国务院法制办、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相关领导到会介绍了有关立法情况。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交通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上海银行等9家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常委行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