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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披露中期业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 19:14 新浪财经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银行”)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截至2005年6月30 日止六个月(“期内”),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国际会计准则第34 号-“中期财务报告”编制未经审核的综合业绩(“中期业绩”)。

  2005 年中期业绩摘要

  截至2005 年6 月30 日,本集团实现税前利润人民币68.84 亿元,比2004 年同期增加人民币43.67 亿元,增长173.50%。

  截至2005 年6 月30 日,本集团净利息收入为人民币149.42 亿元,比2004 年同期增加人民币35.56 亿元,增长31.23%。

  截至2005 年6月30日,本集团减值贷款合计余额为人民币209.44亿元,比年初增加人民币17.51亿元,占比2.83%,比年初下降0.17个百分点;贷款减值拨备为人民币103.09亿元。

  截至2005年6月30日,本集团资本充足率为11.29%,核心资本充足率8.68%。

  截至2005年6月30日,本集团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2,925亿元,自2004年12月31日以来增加人民币1,485亿元,增长12.98%。

  业务回顾

  (一) 各项主要业务继续取得良好发展

  本集团实施整体营销策略,充分发挥总分行联动、境内外行联动以及企业银行业务、零售银行业务、机构业务、资金业务、资产托管业务联动的优势。上半年,在重点客户营销上取得进展,先后与多家重点客户签订银企合作协议,总行级重点优质客户由年初的56 户增加到6 月末的86 户。在中央预算单位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取得新进展,又成功代理了4 部委近40 多家预算单位的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业务。

  本集团积极应对零售银行业务市场变化,重点发展太平洋卡、消费者融资和个人

理财三项重点业务,在保持快速发展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业务创利能力。

  本集团注重收费业务的发展。净手续费收入和佣金收入增幅21.94%,展现出较好的发展前景。支付结算业务收入和银行卡业务收入较快增长,是收费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此外,本集团还首批获得保险资产托管资格,成功取得中国两家著名保险机构托管业务;首批获得设立基金公司试点银行资格,发起设立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公司,国际结算业务也取得快速发展。

  通过持续不断的努力,本集团各项主要业务均衡较快发展,一些业务的市场占比进一步提高,从而为未来发展创造更多的机会。

  (二) 贷款结构进一步优化

  上半年,国内分行行业结构有所优化,支持类行业的贷款占比有所上升,维持减持类行业的贷款占比下降。客户结构持续向好。按10 级分类,1-5 级优质客户的贷款余额占比由年初的62.29%上升到67.46%,6-7 级客户的贷款余额占比由年初的32.20%下降到29.70%,8-10 级客户的贷款余额占比由年初的3.20%下降到2.72%。

  (三) 产品创新取得积极进展

  上半年,本银行成功推出带有本银行和汇丰银行标识的双币种国际信用卡;先后推出两期三个品种的人民币

理财产品;在同业中率先推出人民币“双利账户”;完成了无追索票据贴现、信贷资产买断等一系列新产品的开发推广;报关一点通、现金管理系统功能也得到升级。同时,本银行还不断增强品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高盈利水平。本银行即时到帐的“全国通”等品牌在市场上具有较明显的比较优势。

  (四) 风险管理进一步加强

  本集团采纳国际先进模式建立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架构运作良好。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充分发挥对本集团总体风险的监督评估和策略建议作用。行长领导下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确定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及操作风险管理政策及重大事项。风险监控部、授信管理部、授信审批中心、资产保全部及法律合规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审计部负责独立审查和评估本集团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状况。

  作为加强信贷风险管理的举措,本集团最新制定了钢铁、电信、轿车、纺织、

房地产等行业授信政策,并针对34 家省直分行和4 家海外分行分别制定了指导意见,对本集团的信贷组合的行业结构和客户结构起到了良好的导向作用。本集团利用汇丰银行引入的多种方法,有效监控信贷风险,如风险过滤模式(Risk Filter)、风险监察名单(Watch List)、风险迁徙分析(Risk Migration)、风险容忍度测算(Risk Tolerance)等工具,以将信贷风险维持在可接受水平之内。独立、专业的风险经理制度开始在信贷业务领域推行,不断加强信用风险信息的收集和风险提示工作。此外,本集团还建立的风险资产应急处理机制,在大额资产保全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集团已开始按照风险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业务单元和双线报告相结合的模式,对市场风险管理架构实施改造,以反映中国银监会最新颁布的政策指引。

  本集团加强制度控制、岗位控制、流程控制、授权控制等关键环节的管理,完善内控管理体系,严防操作风险。上半年,本集团在全行范围内开展了一次覆盖前中后台、重点针对基层机构内控管理的风险排查工作,有效提高了内控水平。同时,本集团还根据中国银监会案件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加大了对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

  (五) 盈利能力显着增强

  从今年开始,本集团运用经济资本管理理念,以经济利润和经济资本回报率等指标为核心内容进行考核,大大激发了全行健康发展、提升创利水平的积极性。本集团在努力增加营业收入的同时,较好地控制了成本费用。上半年,本集团成本收入比例大幅下降,为48.06%,比上年同期下降10.71 个百分点。上半年,本集团净利差较上年度全年提高9 个基点,为2.70%。

  (六) 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

  本集团稳步推进信息化建设,经过历时两年半的开发和测试,数据大集中项目一期工程于2005 年6 月24 日在本银行所有分支行投产。此项工作的完成,大大提高了本集团的经营管理水平、风险防范水平和综合竞争能力。同时,数据大集中项目二期工程、管理会计系统、综合报表系统、定价管理系统等也正在按计划开发。

  (七) 与汇丰银行的业务合作日益深入

  本集团与汇丰银行实施的技术支持和协助计划不断深入,在包括风险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六个核心领域的技术援助和技术合作取得明显进展。汇丰银行的一些先进的管理办法和工具已经开始在本集团使用,如引进汇丰银行风险导向审计的理念和方法以增强审计的效果,引入多种工具以有效监控信贷风险等。双方合作的信用卡业务单元运作良好,双方联名的双币国际信用卡在功能上具有国内领先地位。随着叶迪奇先生就任本银行副行长,双方将不断加深在企业银行业务、零售银行业务等领域的合作。

  (八) 组织架构改革和业务管理流程改造稳步实施

  本银行总部的组织架构调整已基本到位,分行层面的财务和风险板块职能整合正着手进行。以“垂直化、专业化、独立性、权威性”为目标,授信和审计条线的改革有序推进,总行授信审批中心已经正式运作,华东、华中、东北审计部已经成立。本银行计划于9 月底前设立其余3 个地区审计部,计划在10 月底前建成5 个地区授信审批中心。

  财务表现

  截至2005年6月30日,本集团税前利润人民币68.8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43.67亿元,增长173.50%,税后利润人民币46.0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65.10亿元,增长341.73%。成本收入比率48.06%,总资产回报率0.36%,全面摊薄的股本回报率6.17%。

  (一) 净利息收入

  净利息收入为149.4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5.56亿元,增长31.23%。

  下表列示了本银行在所示期间的利息收入、利息支出及相关的净边际利率和净利差的主要组成部分:

  (人民币百万元,以百分比列示者除外)

  截至6 月30 日止半年度

  2005 2004

  利息收入

  存放于中央银行的款项 926 866

  存放于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款1,470 931

  交易证券 84 3

  借予客户的贷款及放款 16,879 13,464

  投资类证券 3,810 2,093

  其它 109 31

  利息收入合计 23,278 17,388

  利息支出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 866 413

  客户存款 7,470 5,589

  利息支出合计 8,336 6,002

  净利息收入 14,942 11,386

  净利差(1) 2.70%(3) 2.61%(4)

  净边际利率(2) 2.70%(3) 2.59%(4)

  1. 指本集團平均生息总资产的平均收益与平均生息总负债的平均成本间的差额。

  2. 指净利息收入与平均生息资产的比率。

  3. 年度化指标即根据上半年收支计算的利率乘以2。

  4. 年度指标。

  本集团的净利息收入受本集团生息资产收益与计息负债成本的差额以及这些资产和负债的平均金额所影响。平均生息资产比上年度增加人民币1,344亿元,净利差扩大9个基点至2.70%。

  (二) 净手续费和佣金收入

  本集团的净手续费和佣金收入从2004年6月30日的人民币7.20亿元增至2005年6月30日的人民币8.78亿元,增幅为21.9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来源于本银行的银行卡服务、结算服务的手续费和佣金收入增多。

  (三) 交易业务收益减损失

  本集团的净交易业务收入包括汇兑收入和利率工具收入。汇兑净收入包括即期和远期合约以及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兑换成人民币资产和负债的盈亏。利率工具的净收入主要包括紧贴市场利率和货币掉期及其它衍生工具调整为市价产生的收益。

  本集团的净交易收入从2004年6月30日的人民币3.07亿元增至2005年6月30日的人民币4.68亿元,增幅为52.44%。

  (四) 投资类证券的收益减损失

  投资类证券的收益减损失主要反映本集团出售投资类证券所产生的收益。

  本集团的投资类证券于2005年6月30日产生人民币4.26亿元的净收益,而2004年6月30日的净损失则为人民币0.04亿元,净收益是由于上半年证券买卖频繁,市场利率下降导致银行投资证券价格上涨,出售增加收益。

  (五) 贷款减值拨备支出

  本集团贷款减值拨备包括减值贷款和借予客户的垫款的减值拨备(减去原先核销的贷款的偿还额)以及为存放于同业及其它金融机构的款项及转售协议项下购入的证券提取的拨备。

  贷款减值拨备支出从2004年6月30日的人民币26.30亿元减至2005年6月30日的人民币19.18亿元,减幅为27.07%。

  (六) 税前利润

  由于上述因素,税前利润从2004年6月30日的人民币25.17亿元增至2005年6月30日的人民币68.84亿元,增幅为173.50%。

  (七) 所得税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期间的本期税项及递延税项的明细:

  (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6 月30 日止半年度

  2005 年 2004 年

  本期税项 144 108

  递延税项 2,135 4,314

  本银行及其于中国成立的子公司于截至2004年及2005年6月30日期间按33%的中国法定税率缴纳税项。本银行香港分行和香港子公司于截至2004年6月30日及2005年6月30日期间内的税率均为17.5%。本银行其它海外分行的收入,则按其各自所在司法管辖区的所得税税率缴纳所得税。

  (八) 资本充足率

  本次公开发行截至2005 年6 月30 日,共募集资金142.61 亿港币,进一步提高了本银行的资本充足率, 于2005 年6 月30 日本银行资本充足率为11.29%,核心资本充足率8.68%,资本充足率在国内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为本银行业务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分部经营业绩

  (一) 按地区划分

  地区划分指提供潜在风险和回报的特定经济环境,与本集团经营所处的其它经济环境有别。

  下表呈述本集团所示日期各个地区分类的净利润和总收入。

  2005年6月30日 2004年6月30日

  净利润总收入(1) 净利润 总收入(1)

  (人民币百万元)

  华北区(2) 970 4,144 149 3,005

  东北区(3) (88) 2,049 (684) 1,625

  华东区(4) 2,811 13,464 (2,295) 9,275

  华中及华南中部(5) 499 4,768 1,014 3,743

  中国西部(6) (166) 2,223 (310) 1,830

  海外(7) 579 1,963 225 1,120

  对销 - (3,158) (4) (1,970)

  总计 4,605 25,453 (1,905) 18,628

  1. 包括利息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股息收入、交易活动产生的收益减亏损、投资类证券产生的益减亏损及其它营业收入。

  2. 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及内蒙古自治区。

  3. 包括辽宁省、吉林省及黑龙江省。

  4. 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及本银行上海总行。

  5. 包括河南省、湖南省、湖北省、广东省、江西省及海南省。

  6. 包括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自治区及新疆自治区。

  7. 包括香港、纽约、新加坡及东京。

  (二) 按业务划分

  本集团的业务主要分成四类:企业银行、零售及私人银行、资金业务和其它。

  下表列示本银行按业务板块划分的业务于所示日期的经营业绩:

  (人民币百万元)

  来自对外客户的总收入(1)

  2005 年6 月30 日 2004 年12 月31

  企业银行 16,606 26,226

  零售及私人银行 2,574 4,187

  资金业务 6,040 10,324

  其它 233 701

  总计 25,453 41,438

  1. 包括利息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股息收入、交易活动产生的收益减亏损、投资类证券产生的收益减亏损及外间客户的其它营业收入。

  资产负债状况

  本集团资产截至2005 年6 月30 日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2925 亿元,较2004 年12 月31 日的人民币11440 亿元增长12.98%。本集团资产的四个主要组成部分,包括借予客户的贷款及放款、投资类证券、现金及存放于中央银行的款项及存放于同业及其它金融机构的款项。截至2005 年6 月30 日,本集团借予客户的贷款及放款、投资类证券、现金及存放于中央银行的款项及存放于同业及其它金融机构的款项分别占本银行总资产的56.42%、19.17%、10.30%和10.76%。下表列示在所示日期本集团总资产中重要组成部分的余额:

  (人民币百万元)

  2005 年6 月30 日 2004 年12 月31 日

  借予客户的贷款及放款

  对公司贷款(1) 584,110 509,011

  零售贷款(1) 97,809 85,777

  贴现票据(1) 56,318 43,996

  应收利息 1,347 1,274

  未计减值拨备前的贷款及放款总额

  (或贷款总额) 739,584 640,058

  减值拨备 (10,309) (8,446)

  借予客户的贷款及放款 729,275 631,612

  交易性资产 2,934 2,495

  投资类证券 247,762 246,728

  现金及存放于中央银行的款项 133,193 128,501

  存放于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139,041 88,923

  其它资产 40,327 45,746

  总资产 1,292,532 1,144,005

  1. 对公司贷款、零售贷款及贴现票据金额未扣除减值准备。

  (一) 按地域划分的贷款集中度

  下表列示在所示日期本集团按地域划分的贷款总额(除应收利息):

  (人民币百万元)

  2005 年6 月30 日 2004 年12 月31 日

  华北区(1) 129,726 105,139

  东北区(2) 55,078 50,423

  华东区(3) 300,920 260,251

  华中及华南(4) 141,268 126,306

  中国西部(5) 67,604 60,213

  海外(6) 43,639 36,452

  贷款总额(除应收利息) 738,235 638,784

  1. 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及内蒙古自治区。

  2. 包括辽宁省、吉林省及黑龙江省。

  3. 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及山东省。

  4. 包括河南省、湖南省、湖北省、广东省、广西自治区及海南省。

  5. 包括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自治区及新疆自治区。

  6. 包括香港、纽约、新加坡及东京。

  本集团较着重经济较发达的地区,特别是长江三角洲、环渤海经济圈和珠江三角洲。

  授予长江三角洲、环渤海经济圈和珠江三角洲借款人的贷款分别占本集团截至2004年及2005年6月30日贷款总额(除应收利息)的63.45%和64.11%。本集团向长江三角洲、环渤海经济圈和珠江三角洲授出的相应贷款增加主要由于本集团侧重这些地区所致。

  (二) 贷款质量

  本银行计划通过分散贷款组合,使贷款质量得以改善及创造稳定的利润,同时维持信贷风险敞口于可接受的水平。本银行已建立综合信贷风险管理系统,制订各种政策及程序,以识别、估量和监控本银行的整体信贷风险。

  减值贷款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的概念。倘有客观凭证证明一项贷款不能按原合约条款全额收回到期款项,该贷款即属减值贷款。

  下表列示截至所示日期本银行个别确定的减值贷款和逾期90天或以上的贷款的部分资料:

  (人民币百万元)

  2005 年6 月30 日2004 年12 月31 日

  个别确定的减值贷款 20,944 19,193

  逾期90 天或以上的贷款 15,108 11,178

  减值贷款占贷款总额的百分比 2.83% 3.00%

  (三) 贷款减值拨备

  所有贷款和垫款均在现金被贷予借款人时记录。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本银行将无法按照原先贷款条款收回所有到期金额,本银行将计提贷款减值拨备。拨备金额为帐面金额与可收回金额之间的差额,可收回金额是通过评估借款人或担保人的偿还状况的预期现金流量的现值,包括从担保和抵押品中可收回的金额,以原始有效贷款利率折算。贷款亏损拨备还用来抵偿有客观证据表明在资产负债表结算日存在于贷款组合某些组成部分中的损失,尽管该等损失尚未被单独列示。该等损失按照每个组成部分损失的历史模式、授予借款人的信用评级以及借款人经营所处的当前经济环境予以评估。

  下表列示于所示期间贷款及放款减值拨备的变动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

  2005 年6 月30 日2004 年12 月31 日

  期初余额 8,446 33,268

  本期拨备 1,969 3,041

  本期贷款注销 (106) (928)

  出售减值贷款拨回 (26,935)

  期末余额 10,309 8,446

  注:截至6月30日,本银行对公众比较关注的格林柯尔系企业贷款余额人民币44,458万元,已计提减值拨备人民币9,842万元;对普尔斯马特-诺马特系企业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4,781万元,已计提减值拨备人民币5,590万元。

  (四) 不良贷款

  本银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五级贷款分类指引管理本银行贷款组合的品质。根据该指引,中国的商业银行将其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种资产质量类别。如贷款属于次级、可疑或损失,则该项贷款为不良贷款。

  下表列示截至所示日期本银行的五级贷款分类:

  2005 年6 月30 日2004 年12 月31 日

  金额 占总额百分比金额 占总额百分比

  (人民币百万元,以百分比列示者除外)

  正常 614,477 83.69% 521,203 81.67%

  关注 101,777 13.86% 98,395 15.42%

  次级 11,106 1.51% 11,742 1.84%

  可疑 6,699 0.91% 6,582 1.03%

  损失 202 0.03% 226 0.04%

  贷款总额(1) 734,261 100.00% 638,147 100.00%

  不良贷款比率 2.45% 2.91%

  1. 按中国公认会计准则计算。

  负债和资金来源

  截至2005年6月30日,本集团的总负债为人民币12,178.39亿元,较截至2004年12月31日人民币10,919.02亿元,增长11.53%。本集团的客户存款占本银行总负债94.23%。

  本集团透过包括国内及海外多种途径为借款及投资业务取得资金。主要资金来源于企业及个人存款。本集团资金操作模式确保资金来源稳定及有效流量管理,不断地调整本集团的资金运作以减少融资成本,并努力使货币和到期时间与本银行的贷款组合保持一致。

  下半年展望

  从7 月开始,本集团的经营管理出现了一些新的积极因素。作为第一家在境外上市的内地商业银行,本集团形成了一定的经营管理优势;8 月2 日,本集团获得了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帐户管理人和帐户托管人资格的批准,开始经营企业年金业务;8 月11 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本银行将IPO 募集的港币资金结汇;作为银行设立基金公司的三家试点银行之一,本集团发起设立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公司已于8 月12 日正式成立,并将发行首只基金产品;8 月18 日新设立的汉城(首尔)分行正式开业。这些举措使本集团在市场上的影响力增强,为稳健发展业务、继续调整和优化业务结构带来了良好的机遇。下半年,本集团还将重点推进管理会计、内部评级体系等重点项目的建设,这些重点项目将对本集团加强基础管理,增强稳健发展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起到重要作用。

  尽管如此,本集团也面临诸多市场环境变化的不利影响。利率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对本集团定价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改革措施已经公布并实施,由于缺乏市场化的避险工具,规避人民币汇率风险所能采取的措施有限,汇率风险将对本集团盈利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存款保险制度改革的步伐不断加快,可能会增加本集团成本。日趋激烈的同业竞争给本集团的业务、人才和盈利造成一定的压力。

  本集团减值贷款金额略有增加,风险防范还需要更加努力。

  简要合并损益表(未经审核)

  (除另有标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截至6 月30 日止半年度

  2005 2004

  利息收入 23,278 17,388

  利息支出 (8,336) (6,002)

  净利息收入 14,942 11,386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1,048 861

  手续费及佣金开支 (170) (141)

  净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878 720

  股息收入 12 41

  交易活动所得收益减损失 468 307

  投资类证券所得收益减损失 426 (4)

  其它经营收入 221 35

  贷款和垫款的减值拨备 (1,918) (2,630)

  其它营业支出 (8,145) (7,338)

  税前营业利润 6,884 2,517

  所得税 (2,279) (4,422)

  净利润/(亏损) 4,605 (1,905)

  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亏损)(人民币元) 0.12 (0.11)

  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未经审核)

  (除另有标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2005 年6 月30 日 2004 年12 月31 日

  资产 调整后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33,193 128,501

  存放于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139,041 88,923

  用於交易的金融资产 2,934 2,495

  客户贷款 729,275 631,612

  证券投资-贷款及应收款 30,516 31,205

  -可供出售之证券 217,246 215,523

  固定资产 23,575 23,863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09 5,739

  其它资产 14,643 16,144

  资产总额 1,292,532 1,144,005

  负债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及拆入 36,079 31,711

  用於交易的金融负债 6,644 5,086

  客户存款 1,147,509 1,029,941

  其它负债 14,998 12,457

  应交税金 149 39

  递延所得税负债 377 393

  次级债 12,083 12,275

  负债总额 1,217,839 1,091,902

  所有者权益

  股本 44,926 39,070

  资本公积 20,073 10,872

  重估增值储备 5,235 2,307

  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4,459 (146)

  所有者权益合计 74,693 52,103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 1,292,532 1,144,005

  这些简要合并中期财务信息已于2005 年8 月22 日由交通银行董事会批准,并由以下代表签署:

  董事长:蒋超良 首席财务官:于亚利

  简要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未经审核)

  (除另有标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股本

  资本公积

  法定盈余

  公积金

  任意盈余

  公积金

  法定

  公益金

  可供出售

  之证券重估

  增值储备

  固定

  资产重估

  增值储备

  未分配利润/ (累计亏损) 合计

  2004 年1 月1 日余额 17,108 11,035 4,598 5,403 972 242 481 (21,758) 18,081

  重分类至可供出售之证券 - - - - - 121 - - 121

  2004 年1 月1 日余额,追溯调整后 17,108 11,035 4,598 5,403 972 363 481 (21,758) 18,202

  与政府进行的重组交易 13,556 1,681 - - - - - - 15,237

  可供出售之证券公允价值损失,扣除税项 - - - - - (1,945) - - (1,945)

  净亏损 - - - - - - - (1,905) (1,905)

  2004 年6 月30 日余额,追溯调整后 30,664 12,716 4,598 5,403 972 (1,582) 481 (23,663) 29,589

  2005 年1 月1 日余额 39,070 10,872 - - - 178 3,579 (146) 53,553

  重分类至可供出售之证券 - - - - - (1,450) - - (1,450)

  2005 年1 月1 日余额,追溯调整后 39,070 10,872 - - - (1,272) 3,579 (146) 52,103

  发行股票 5,856 9,330 - - - - - - 15,186

  发行费用 - (129) - - - - - - (129)

  可供出售之证券公允价值增值,扣除税项 - - - - - 2,928 - - 2,928

  净利润 - - - - - - - 4,605 4,605

  2005 年6 月30 日余额 44,926 20,073 - - - 1,656 3,579 4,459 74,693

  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未经审核)

  (除另有标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截至6月30日

  2005年 2004年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税前净利润: 6,884 2,517

  计提贷款减值拨备 1,969 2,416

  (冲回)/计提的存放同业坏账准备金 (18) 306

  计提其它应收款呆帐准备金 148 312

  抵债物资减值 246 179

  固定资产折旧 1,204 1,169

  员工住房递延支出摊销 15 46

  预付房租支出摊销 88 84

  土地使用权摊销 3 10

  软件开发费摊销 49 33

  证券投资(净收入)/损失 (426) 4

  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 (15) (8)

  发行债券利息支出 277 7

  调整税前利润 10,424 7,075

  存放于中央银行款项的净增加 (6,122) (9,024)

  存放于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净增加 (22,272) (11,013)

  用於交易的金融资产的净(增加)/减少 (439) 1,213

  客户贷款的净增加 (99,632) (65,631)

  其它资产的净减少/(增加) 1,452 (3,163)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的净增加 4,368 14,200

  用於交易的金融负债的净增加 1,558 1,393

  客户存款净的增加 117,568 88,715

  其它负债净的增加 2,242 6,136

  应交营业税的净(减少)/增加 (4) 227

  支付的所得税 (34) (6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09 29,481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购入证券投资 (141,366) (85,132)

  出售或赎回投资类证券 145,028 39,948

  软件开发支付的现金 (33) (75)

  预付房租支出 (84) (109)

  购入土地使用权 - (10)

  出售土地使用权 - (240)

  购建固定资产 (1,150) (1,610)

  处置固定资产 308 1,47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2,703 (45,75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增发新股 15,057 18,000

  发行债券支付的利息 (469) -

  发行次級债券 - 10,400

  支付的股利 (2) (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586 28,39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26,398 12,124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75,757 77,288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02,155 89,412

  主要非现金交易

  自其它资产转拨入固定资产 57 215

  补充资料

  已收利息 23,205 17,393

  已付利息 (6,856) (5,684)

  补充信息

  编制基础及会计政策

  本集团的简要合并中期财务信息是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34 号的相关规定编制,本集团合并的简要中期财务信息应该参照2004 年年度报告阅读。除部分提前采纳的经修订的国际会计准则外,其他应于2005 年1 月1 日起适用的国际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关规定也在本简要合并中期财务信息得到采纳。由于会计政策变更造成的影响请详见本集团的简要合并中期财务信息。

  除部分追溯调整的以及在2005 年1 月1 日开始采用的国际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外,其余合并的简要中期财务信息的相关会计政策和编制基础与编制200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基础一致。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报表与中国会计准则报表差异调节表

  (人民币百万元)

  净资产 净利润

  2005年6月30日2004年12月31日2005年上半年 2004年度

  追溯调整后

  中国会计准则审定数 72,080 52,489 4,680 915

  调节项目:

  1.证券投资利息收入确认差异 495 643 (148) 525

  2.固定资产和投资性物业重估增值差异 3,478 3,543 (91) (291)

  3.转让给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贷款交易产生的差异 (875) (966) 91 1,243

  4.衍生金融工具计价确认差异 (161) (310) 149 (225)

  5.可供出售之证券重估升值/(贬值) 2,448 (1,898) - -

  6.合并调整 (1,152) (1,018) (108) (308)

  7.递延税项确认差异 (1,336) (249) 88 (60)

  8.其它 (284) (131) (56) (195)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审定数 74,693 52,103 4,605 1,604

  调节项目说明

  (一) 证券投资利息收入确认差异

  在中国会计准则下,对于短期投资不需暂估计提投资利息。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对于生息资产需按权责发生制下的实际利率法暂估计提投资利息。

  (二) 固定资产和投资性物业重估增值差异

  在2004 年,本集团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所有的固定资产和投资性物业再次进行了评估。由于该次评估不属法定评估,也没有得到财政部的批准,因此该次评估所产生的重估增/减值只反映在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报表中,而未反映在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报表中,故形成一项准则差异,并在以后年度逐步折旧。

  (三) 转让给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贷款交易产生的差异

  于2004 年6 月27 日,本集团向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转让不良贷款,并取得了相应的央行票据。该次转让贷款金额超过央行票据公允价值部分,在扣除递延税项的影响后,计入资本公积,而在中国会计准则下转让所得的央行票据按面值计价。该等确认的公允价值折价在本集团持有票据的期间内逐步摊销转入利润表——证券利息收入。

  (四) 衍生金融工具计价确认差异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39 号,衍生金融工具最初按成本计价,然后按公允值重估。

  交易性衍生工具的公允值变化计入净交易收入。但是在中国会计准则下该类衍生金融工具仍然属于表外项目。

  (五) 可供出售之证券重估升值/(贬值)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39 号,可供出售之证券投资按公允价值入帐,其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所有者权益——可供出售之证券重估储备金。于2005 年1 月1 日,本集团因采纳更新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39 号,将部分源生贷款重分类至可供出售之证券并确认相应的重估贬值和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于2005 年6 月30 日,全部的可供出售之证券的重估储备为增值人民币24.48 亿元。而在中国会计准则下无需确认该等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引起的变动。

  (六) 合并调整子公司,包括本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和其它实体(包括为特殊目的成立的实体),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需合并报表。但在中国会计准则下,不需合并在近期有出售意愿的该类子公司。

  (七) 递延税项确认差异

  在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本集团均以会计报表上所列示资产和负债数与税基间的暂时性差异按负债法计提递延税款,因此所有的准则差异都会导致递延税项的不同。

  (八) 其它

  所有其它差异都属于金额较小的准则差异。

  其它资料

  (一)董事权益

  截至于2005年6月30日,本银行全部19名董事概无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ⅹⅴ部7及8部分,须要知会本银行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权益及淡仓(包括其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视作拥有的权益及淡仓)或依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予记入该条文所述登记册的任何权益或淡仓。

  (二)主要股东

  本银行于2005 年6 月23 日在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后,截至2005 年6 月30 日,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 条而备存的登记册,载录下列公司及机构拥有本银行5%以上的权益(按照该条例所定义者)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

  1 财政部 9,974,982,648 22.20

  2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8,236,658,580 18.33

  3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5,555,555,556 12.37

  4 香港中央登记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5,164,039,000 11.49

  5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000 6.68

  合 计 31,469,519,784 71.07

  注:7 月4 日,本银行联席全球协调人行使超额配售权,共涉及878,344,000 股H 股,占本银行初步全球发售股数的15%(已于7 月4 日在香港联交所发布该公告)。行使超额配售权后,(1)财政部持有本银行9,974,982,648 股,占总股本的21.78%;(2)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持有本银行9,115,002,580 股,占总股本比例为19.90%;(3)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本银行5,555,555,556 股,占总股本的12.13%;(4)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本银行5,184,016,000 股,占总股本的11.32%;(5)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银行3,000,000,000 股,占总股本比例为6.55%。

  (三)购买、出售或购回本银行股份

  于报告期内,本银行及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银行任何股份。

  (四)企业管治常规守则

  本银行致力建立高水平的企业管治,并相信完善的企业管治对本银行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至关重要。为了坚持高水平的企业管治,本银行设有专责、专业而具有问责性的董事会及经验丰富的高级管理层。本银行的企业管治结构包括董事会及监事会,其成员(除职工监事由本银行员工选出作为本银行监事会的员工代表外)均在股东大会上选出。本银行亦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和人事薪酬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本银行无任何董事知悉任何资料可合理显示本银行由2005年6月23日上市至2005年6月30日止期间内之任何时间,未有遵守上市规则附录14所载的企业管制常规守则。

  (五)董事遵守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守则

  本银行采纳香港联交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之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标准守则(“标准守则”)。本银行已向全体董事作出特定查询,而他们已遵守该标准守则内载列的所须标准。

  (六)审计委员会

  本银行已根据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巿规则附录14所载列的最佳应用守则成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核本银行内部及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其效率和合规性。审计委员会由许浩明独立非执行董事、李泽兴非执行董事、谢庆健独立非执行董事和陈清泰独立非执行董事等四名成员组成,许浩明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已与高级管理层一起审阅本银行采纳的会计准则及惯例,并探讨内部监控及财务汇报事宜,包括审阅本银行的简明中期财务信息。

  (七)于联交所网页公布之资料

  载有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六第46(1)至46(6)所规定的资料,将于限期前呈交联交所,并在其网址www.hkex.com.hk 上发布。

爱问(iAsk.com) 共找到相关网页约162,00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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