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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周刊:国开行的开发性金融试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 17:11 和讯网-证券市场周刊

  作者: 本刊实习记者 杨练

  一向不显山露水的国家开发银行(下称国开行)最近有两个举动让业界另眼相看,一是今年3月22日,国务院批准了国开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作为我国银行资产证券化试点单位;二是在3个月后的6月22日,银监会高层的消息表明,未来问题严重的城市商业银行将由国开行接手。这两个在业界人士看来是“香饽饽”的业务几乎同时落入国开行的囊中,显示出国开行
不断拓宽经营领域的努力。

  “开发性金融”尝试突破

  国开行成立于1994年,直属国务院领导,是一家政策性银行。政策性业务虽有优势,可是一旦国家取消国开行的政策性优惠,势必影响到国开行的生存与发展。用一位国开行内部工作人员的话,“在面临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和银行业全面开放的大背景下,国开行也有一种生存的危机感。”

  正是因为这种生存的危机感,近几年来,国开行已不满足于原有的政策性业务的操作,一直尝试在现有政策框架内的适度突破——这被国开行内部有人戏称为“不务正业”。据国开行知情人士透露,这种“不务正业”首先是基于国开行行长陈元提出的“开发性金融理论”,“开发性金融”的含义简单说来就是在做好国家赋予国开行的政策性业务以外,还要做一些政府想让国开行做的其他各种业务,包括热点领域新业务的尝试和试点。

  据悉,在前不久刚刚举行的国开行第二季度工作会议上,陈元再次强调了“开发性金融理论”对国开行未来发展甚至转型的重要性。

  除了“开发性金融理论”,国开行的业务开拓能够实际运行还得益于国家对国开行未来政策的不确定性。据介绍,与商业银行不同,国开行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对其业务、管理进行规范和约束,这从某种程度上为突破原有政策性业务,涉足其他领域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目前国家正在酝酿制定《国家开发银行条例》(下称“条例”),对国开行的定位仍在讨论中。国开行内部人士说,如果“条例”真的颁布实施,那么国开行的所有业务运作只能按照“条例”的规定进行,而不能像现在这样只有大概的范围,没有明确的业务品种。

  不过,即使在现在,国开行的开发性金融业务也不是没有约束的。据透露,国开行开展的新业务都是要经过央行和银监会等主管机构的审批,实行“一事一报”的制度,只有审批通过了,才能付诸实施。而资产证券化和接手城商行的业务就是国开行具体实行“开发性金融理论”的大胆尝试。

  资产证券化引领金融创新

  在国开行看来,资产证券化试点花落其怀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此前他们已经在资产证券化方面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和论证。就在被宣布为资产证券化试点单位的第二天,3月23日,国开行即宣布其资产证券化方案已经敲定。

  据悉,早在1998年兼并中国投资银行时,国开行就开始钟情投行业务,包括资产证券化;1999年开始资产证券化业务研究;2001年、2002年、2003年,国开行分别从深圳商业银行购买了3笔小额住房贷款,可以算是资产证券化的“小试牛刀”;从2004年开始,国开行对资产证券化的方案进行了一年多的讨论和论证,目前已基本形成了资产证券化的整体方案,具体的实施方案,将在几个月内择机启动。

  来自国开行的消息表明,该行即将实施的资产证券化将以其依法拥有的煤电油运、通信和市政公共设施等信贷资产为基础进行证券化,所发行的证券为资产支持证券(ABS)。而对于资产证券化方案的具体内容,国开行评审局的一位人士对本刊记者表示,目前正处在敏感时期,因为是试点,加上相关的政策不明朗,国开行内部对于“ABS方案”的话题相当谨慎。

  他透露,国开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方案由投资业务局具体负责,在今年年底之前应该可以推出相应的产品。据悉,为确保本次试点工作能够积极稳妥地进行,国开行行长陈元亲自牵头,集中行内各有关职能部门,对试点方案实施的行内组织架构、运作框架和内部风险控制进行精心的安排和设计。同时,为满足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实施的需要,国开行专门制订有关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以规范运作该项业务。

  据本刊通过国开行内部人士辗转了解获知,国开行在去年12月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方案并上报央行。该方案的核心是:基于特定目的信托的基本原理,设计交易结构,达到在法律上实现风险隔离的目标,并且符合国际会计准则关于资产终止确认的会计标准,实现表外证券化。该方案具备了在现有金融和法律框架内小范围、小规模进行表外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的基本条件。

  据了解,国开行将通过一定的金融和法律结构安排,购买并持有中小银行企业贷款使信贷资产转化为可交易的证券。开始可能主要面向保险公司、财务公司等投资机构,以后再向普通投资者扩展。资产证券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参照执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规则。

  国开行内部人士称,国开行的贷款大多为基础设施、基本建设和支柱产业,流动性始终为其潜在压力,以此思路为基础证券化有很大潜力。至少可腾出资金继续支持煤电油运等国家急需发展的产业和重点建设项目,发挥开发性金融对社会资金的引导作用,还可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创新和发展,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对于国开行而言,有助于提高国开行“长期、大额、集中”信贷资产的流动性,分散和化解风险。

  业内人士分析,国开行在资产证券化市场的雄心日益彰显,目前虽然是通过购买商业银行的优质贷款进而开发证券化品种,这种模式虽有局限不仅可以使国开行得到稳定的收益,而且在为各商业银行的信贷类资产提供服务的同时,开始转型真正意义上的大投行。

  接手城商行和农信社网点

  最近,管理层再次传出有关国开行的新消息,即监管部门准备让国开行在未来接手有问题的城市商业银行。

  6月22日,在全国城市商业银行工作会议上,银监会银行监管二部南京明主任透露,对于问题严重的城市商业银行,可能由国开行来管理。

  由于受制于国家政策,国开行在网点建设上一直有较多掣肘。一位国开行的内部人士表示,与资产证券化试点相比较,接手城商行对国开行的发展可能更有价值,它对于国开行的发展战略和转型有实质性的意义和影响。他介绍,除了城商行,正在大力改革的农信社也是国开行介入的目标,国开行内部会议上对此已基本形成了共识,“开发性金融”其实也包含为未来发展和转型扩大网点、拓宽布局的含义,而接手问题严重的城商行和农信社是实现这一目标的一个最佳途径。

  不过,国开行如何接手城商行和农信社,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游戏规则。国开行一位人士说,“我们内部也听说了这件事,但是接管城商行和农信社业务具体该怎么样做,做到什么样的程度,是什么样的程序我们现在都还不清楚,这一切都得等政策性银行监管条例下来以后,才能明确。”

  但他说,“这并不代表国家对国开行的有关政策有所松动。”这位人士表示,国开行接管城商行的业务只是一个临时的安排,其目的是促进那些“问题”城商行的重组,银监会需要有经验的机构来接手这方面的业务,国开行具有这方面的经验和实力。银监会的出发点是为了城商行,而不是国开行。

  “城商行和农信社基本定位在中小企业,国开行目前也有关于小企业融资的合作项目,这样,国开行可以借用城商行和农信社的网点。在这方面,两者可以说是优劣互补,一拍即合。”上述人士进一步解释说,这一安排与国开行正在进行的微小企业贷款项目也有很大的关系,但现在看来,这仅仅只是一个试点,许多具体的事宜还要继续商讨和细化。银监会定义的微小企业一般是指营业额在3000万元以下、人数100人以下的企业。

  传统上,国开行一直是企业债券市场的承销大户,近年来,国开行一直在寻找机会突破政策性银行的框框,拓宽投行业务平台。

  “从一度参与重组南方证券重组到资产证券化试点,再到未来可能接手资产较差的城商行和农信社,这也许暗示着国开行将逐渐涉足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的业务领域。”一位从业十多年的国有银行人士认为。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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