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李涛发自北京
针对央行远期交易新政策的出台,各家银行基本未显示出积极的姿态,目前只有中国银行已开始准备对客户及银行间市场掉期产品交易系统和报价模型的确认工作。
经记者多方了解,除中行外,其余三家国有银行和三家股份制银行至今还未有开展掉
期业务的明确打算。中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其早在2002年就组建了专门交易队伍,致力于人民币兑外币衍生交易产品的研发,在产品设计与报价方面已具备相当雄厚的实力。
而一些外资银行也对远期结售汇业务持审慎态度。东京三菱银行北京分行石洪表示:“既要向管理部门申请备案,又要更新系统,即便要做,也要等一段时间。”
“大家在等待远期交易的细则。”建行一位外汇分析师说。
在央行新规出台之前,央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时文朝就直指商业银行缺乏金融产品创新动力,反而是管理部门好像动力很强,“比如说远期交易品种,当初我们设计的时候业界说这个太好了,市场上没有一个产品能够规避汇率风险,带有一点儿衍生性远期产品的推出,肯定会使市场非常活跃。但实际上推出来的交易量非常小,在最初几年有一些交易量,那可能是为了好看,随后基本上就没有了。”
远期结售汇产品从1997年出现以来,交易金额一直都很小,2004年的交易金额也不到200亿美元。并且中国银行一家就保持着50%以上的市场占有率。
新规扩大了银行主体、实行备案制的市场准入方式,在帮助国内企业回避或管理汇率风险当中,银行将扮演一个极其重要的角色。已获准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6个月以上的银行,在比照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程序向外汇局备案后,可以办理不涉及利率互换的人民币与外币间的掉期业务。
一家国有银行的高级分析师说,以往即期外汇市场的参与主体有限,一般都采取联盟价格。参与主体增多后,商业银行的定价基础、风险能力、经营策略都需要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央行新规,银行可以自行确定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期限结构合约展期次数和汇率,并根据自身的业务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对客户报价。这意味着银行必须提高对汇率走势的判断能力,并据此向企业报价。
“外资银行和非银行机构都可以进入远期交易市场,这对套期交易以及远期结售汇的风险控制提出了新的要求,因为如果报价偏离市场水平,很可能银行就要承担投机套利者带来的风险。但是既然放开了限制我们也肯定会去做这个业务,折中的办法就是确定一个风险敞口,超过这个警戒线的就不做了。同时继续观察,看国内同业银行怎么做,摸着石头过河,一步一步来。”上述分析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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