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卓尚进报道 “推动上收分类认定授权,实行分类人员专业化管理,提高分类标准量化水平,有效整合风险分类与客户信用评级二维评级体系,这是中国银行正在推进的境内机构授信资产风险分类改革工作的四个重点。”中国银行新闻发言人王兆文日前在北京向本报记者作如此表示。
据介绍,风险分类管理集中化是中行本次改革的核心。中行对风险分类管理模式进
行了较大调整,将风险分类认定权限全部上收至总行和一级分行风险管理部门,原则上不再对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转授权。权限上收,有效督促各级机构主动、客观执行分类标准,对于提高分类准确度发挥了重要作用。
分类认定人员专业化是本次改革的保障。中行明确提出,从事风险分类审核的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只有通过资格考试、获得资格认定的人员才能从事风险分类审核工作。中行不仅在全行范围内建立了一支评级专业人员队伍,还推进总行对评级专业人员绩效考核、培训交流的参与力度,有效提高分类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分类标准量化是本次改革的技术支持。中行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充分借鉴了外审信贷审阅经验,调整、量化、细化了现行风险分类标准,自主研发了“中国银行风险分类评估模板”,建立了风险分类评估工具。
风险分类与信用评级管理一体化是本次改革的又一关键。按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要求,风险分类和信用评级是银行内部评级体系的二维组成部分,是风险管理体系的核心基础。中行通过实施风险分类改革,将客户信用评级与风险分类工作统一在同一部门管理,加快建立PD、LGD模型,进而建立客户信用评级与债项评级体系的内在关联,解决目前风险分类与信用评级工作中存在的差异性问题,使内部评级工作向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要求推进。
这位新闻发言人透露,中行正在按照授信资产风险分类改革方案全力推进各项相关工作,目前已在细化流程、评聘专业人员、准备数据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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