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发展核心银行业务 花旗转让旅行者的背后(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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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3日 19:06 《全球财经观察》 | |||||||||
混业经营模式需谨慎对待 当时在美联储任职的孙博文至今记得,1998年美联储第一次看到花旗金融超市新模式时的情形。联储会的第一反应是“噢?”,孙博文称,“美国政府对监管这种所谓金融超市
“同一集团下面又有保险,又有银行,又有证券,虽然分属不同法人,但背后都由一个集团控制,这里面有很多文章可做。”伍永刚对《全球财经观察》表示,尽管金控集团大都采取集团混业、法人分业的模式,但从风险监管的层面来看,肯定存在风险和漏洞,一些内幕交易很难监督。 监管层的顾虑或许制约了花旗在保险领域的拓展,但花旗退出保险市场的主要原因,主要还是投资回报率的问题,孙博文强调。花旗卖出保险之后,并不意味着经营模式有根本改变,在一个网点里面可以买卖证券,保险、资产管理、理财等许许多多业务,网点的业务影响并不大。 “混业经营是一种趋势,目前很难改变,”郭金龙认为,“花旗事件对我国金融监管的启示,是在发展混业的时候,要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去选择,而不是一味地追求混业模式。” 这两年混业经营的趋势在加快。中信、平安、光大、上海国际等一部分银行和保险公司都希望成为金融控股集团。“在这种情况下,首先要看混业经营与自身发展战略是否匹配,是否能够使得资源发挥最大效应,应当专注于自身业务优势,以求更有效率,”郭金龙说,“每个公司都要认真考虑,全能金融的模式是否适合自身发展。” 上海花旗人寿处境尴尬 花旗集团这次将除墨西哥以外的英国、比利时、大洋洲、阿根廷等地的国际保险业务全部转让出去,包括日本和中国香港地区的合资企业以及设在中国的办事处。眼下在中国内地,转让交易最直接的影响,是将筹办势头如火如荼的上海花旗人寿置于尴尬境地。 2004年6月,旅行者保险获中国保监会批文,开始与上海国资委旗下的联和投资有限公司合资筹建花旗人寿,双方各出资50%。本来计划于今年年初正式启动,眼下却晾在一边等待大都会收编,处境颇为难堪。 花旗人寿在上海的筹办模式,有别于在全球其他许多地区的拓展模式。花旗的保险本身并不强势,因而主要是针对花旗银行的高端客户资源,采取银行保险的方式,通常是做电话行销而非找代理人。可能是看好内地保险市场的开发前景,这次花旗在上海改而采取代理人的传统保险行销策略,大举建立自己的代理人队伍,因而直接引发一场涉及太平洋安泰人寿的保险代理人之争。 “这跟花旗人寿发展代理人渠道的策略有关系。”安泰人寿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台籍高管称, “我们只是觉得意外,花旗以营销代理人的方式在内地操作,是一个意外;现在还在筹办就卖掉了,是更大的一个意外。” 美国大都会去年在北京开了一家合资保险公司,此次顺利获得花旗人寿的一票人马,免去了先期筹备的许多烦恼,且很可能成为第三家拥有两张保险牌照的外资寿险公司。不过业者指出,花旗人寿在上海的行为明显损害了花旗的声誉,或许也是花旗出售旅行者的一个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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