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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额外费用是怎么回事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0日 00:5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春节过后合肥不少市民在还信用卡透支费用时发现多了一项“超限费”。很多人反映,自己在透支时并没有超过信用额度,“超出额度也刷不出来啊”,怎么会有这项“额外费用”呢? 中行省分行银行部主管赵刚提醒,银行不会“刻意”收取老百姓的费用,持卡人被银行收取超限费等相关费用,肯定是他们没有了解信用卡的相关细则,其实每张卡都有免费客服电话,使用前最好咨询清楚,这样才不会花“冤枉钱”。 没有“超支”照样收钱 所谓信用卡的超限费,是指如果信用卡持卡人超过信用额度用卡,银行将对超过信用额度部分计收超限费。并有举例,如果持卡人的信用卡额度是10000元,但他在某个免息期内累计的持卡消费金额达到11000元,那么银行将对超出的1000元收取额外的费用。按照字面解释,只要持卡人透支没有超过银行约定的额度,就应该不会产生超限费。真的这样吗? 近日,一位朋友告诉记者,他的信用卡使用额度是4000元。春节期间他透支2500元买了手机,由于需要现金他又用信用卡取了1500元。结果春节后还款时被告知已经“超支”了。 “4000元正好是我的信用额度啊?”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信用卡取现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加上手续费你已经是超额透支了。对不起,要支付“超现费”。 据记者了解,在重要节假日期间,省城各家银行会临时调整持卡人的信用额度,一般在原来透支额度基础上自动提升30%的临时额度,会以短信的方式通知客户。临时额有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期限,客户如果没有按时还钱,就会认为是“超支”消费,收取超出额度的5%的超限费。 超限费只是“冰山一角” 不管有无恶意,对于持卡人的超额透支,其实远远不止是超出额度5%的费用。持卡人无意间“超支”所付出的代价,一定是其始料未及的。 银行卡部专业人士告诉记者,银行记录“超支”消费,不仅收取超出额度的5%的超限费,此外还要交纳滞纳金,更重要的是你所有的透支额度将不再享受20~50天的免息期,按每日万分之五的利息收费。“这个利息是相当高的”。而这点各家银行的规定基本都是一致的。 此外,信用卡还有一个最低还款额。记者在某家银行信用卡宣传页上看到对于刷卡部分你也可以按银行要求偿还10%的消费金额剩余款项可日后慢慢偿还。选择这种最低还款额还款,还可以继续享用循环信用。不过,据专业人士介绍,这跟信用卡分期付款是“两把事”,分期付款只要每月支付约定金额,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而使用最低还款额,你就要支付万分之五的日利息,这种不享受免息还款待遇。宣传页却没有说明。 据悉,各家银行对超限使用信用额度的规定不尽相同,但是大部分银行都表示,一般情况下,如果信用卡持卡人刷卡金额超过信用额度,是无法刷卡成功的。其中,招行、建行、中行明确表示,无论什么情况,超过规定的额度都不能刷卡或者取现。然而除上述三家银行外,工行、农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等银行都有超限费这个收费名目,收费标准均为超限金额的5%,其中兴业银行收取超限费的最低金额为20元。 □本报记者 娄阳 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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