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零责任名实难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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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 07:34 新闻晨报 | |||||||||
李强 马伟伟 万事达卡组织宣布施行持卡人风险“零责任”,至今已一周时间。但是,据记者近日了解,截至目前,沪上银行并没有拿出相应的具体措施。建行、招行等银行信用卡中心表示,万事达“新政”对其业务基本没有多少影响,更不会因此改变原有责权利关系。
银行与万事达卡组织昨天均宣称,及时挂失、设置密码仍是安全用卡的关键,因未及时挂失或密码失密等原因造成的资金损失,仍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更像是一次形象公关” 上周二以来,沪上各中资银行都收到了万事达卡国际组织关于“在亚太区推行风险零责任的准则”的通知,主要内容涉及“万事达卡持卡人对于未经授权之交易可享有零风险责任的保护”。而“非授权”交易指的是,持卡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遭受信用卡欺诈并造成损失。 对“新政”,万事达方面认为其意义在于“责任承担方式的转变”。也就是说,从上周二(7月26日)起,亚太区万事达卡持有人将不用承担在店铺、电话订购和网上消费所发生的任何非授权交易的风险,责任由发卡行和该交易的收单行来承担。此前,对持卡人非授权交易发生的风险,是由发卡行来决定责任归属的。 对万事达“新政”,沪上部分银行人士有保留意见,他们认为,万事达“新政”容易造成持卡人的误解,以为今后其卡片在非授权交易情况下,资金损失均将由银行承担。有关知情人士说,殊不知,万事达“零责任”准则中明确提及,持卡人须符合一定条件方可享受该“零责任”保护,其中包括妥善保管卡片,并在发生丢失、被盗以及非授权交易时及时通知发卡行。“因此,持卡人能够享受‘零责任’,关键还要看是否挂失。” “实际上,这次万事达的‘新政’,在业内人士看来,更像是一次形象公关的活动”,一位不愿具名的万事达卡会员行代表如是说。此前,美国的信用卡泄密风波或多或少对国际卡组织造成一定影响。 伪卡非授权交易可获保护 目前,中资银行与信用卡客户签订的信用卡领用合约都约定:挂失前,非授权交易导致的资金损失视具体情况而定。经证实确实与客户无关,如犯罪组织蓄意制造的伪卡欺诈等,这部分责任不用客户承担。除此之外,在信用卡遗失挂失前所发生的其他非授权交易,则由持卡人自行承担。昨天,万事达卡国际组织有关人士也证实了中资行的说法,表示如不及时挂失,则不属于“风险零责任准则”保护范围之内。 据记者了解,目前对“伪卡发生的非授权交易”进行保护,在银行与卡组织间已经达成共识。因为,据VISA卡组织统计资料,持卡人遗失银行卡的平均概率为0.038%;而在所有银行卡欺诈损失中,伪卡损失占68.94%,而遗失卡被盗用造成的损失仅占9.57%。业内人士指出,信用卡犯罪团伙在盗用信用卡磁条信息后,获得系统授权并非难事,而伪卡交易一般多发生在外地或境外,持卡人只要及时报失,同时证明自己在可疑交易发生时未在交易发生地,就能获得自身利益的保证。 密码卡保密责任在持卡者 针对国内的信用卡采用签名、密码双重认证的方式进行交易,万事达卡组织有关人士表示,由于密码本身就意味着授权,因此如果已发生交易是以密码方式通过的,原则上也不属于零风险准则保护之列。 银行卡业内人士表示,通过密码确认这种方式,信用卡的盗用和伪卡风险问题基本上可以解决。 该人士同时表示,只要持卡人及时挂失,信用卡有或无密码设置,银行均应负责。但是,如果密码失密责任在持卡人,其在挂失前所发生的损失均要自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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